榆阳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 年,榆阳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电子政务办的精心指导下,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按照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就将 2020 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榆阳区卫生健康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政信息务公开工作纳入月度重点工作,统一领导,细化分工,全面部署。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科室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限内上传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确保及时、准确、高效。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公开实效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及宣传管理制度,将做好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梳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及时落实网上留言办理,全年办理网上留言3件次,落实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三)创新工作方法,学习先进经验

参加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种工作推进会、培训会,虚心向先进单位学习优秀的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并对照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自身政务公开工作。踊跃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新模式,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查找不足。详细统计各科室宣传稿件数量,全面衡量宣传工作质量,并将通报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人员配备方面。近几年来,因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我局人员变动频繁,加之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标准很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单位,目前专职人员配备薄弱,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下一步将加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业务学习,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政策理论学习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很多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件,目前缺乏专业知识学习,对一些政务公开文件理解贯彻不够深入。下一步将通过集中学习和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将文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3.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对一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够全面深入公开。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