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区委第二轮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向优,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派出专项巡察组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发改科技局(区营商办)、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文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医保局、区能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榆阳产业园区管委会、榆阳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人民法院、公安榆阳分局、资源规划榆阳分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榆阳区管理部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时间从10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为期1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期间受理信访范围

    十五届区委第二轮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责任和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项目审批、提升服务质效和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深入查找营商环境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本轮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区委巡察组联系方式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分别在区委、区政府和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并进行监督。

巡察

巡察对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区委营商环境领域

专项巡察组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发改科技局(区营商办)、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文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医保局、区能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榆阳产业园区管委会、榆阳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人民法院、公安榆阳分局、资源规划榆阳分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榆阳区管理部

19929589983

每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28日。

特此公告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巡察办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