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26〕10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如下,请各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和经营主体按照程序进行项目申报。
一、申报项目
(一)设施农业(蔬菜产业)
支持高标准保供基地标准化、规模化、宜机化建设,配套各类机械化、自动化、设施装备,提升生产效能,增强城市近郊蔬菜稳产保供能力。
(二)特色果业项目(创建高质高效园)
支持《陕西省果业中心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果业高质高效示范园名单的通知》(陕果发〔2025〕42号)文件中,认定的省级高质高效园。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金补助对象
1.设施蔬菜(蔬菜产业):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支持从事蔬菜产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特色果业项目(创建高质高效园):2025年通过认定的省级高质高效园。
(二)补助标准
1.设施蔬菜(蔬菜产业):蔬菜产业高标准保供基地建设优先支持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基地,扩建不受面积限制;补助标准、实施要求等参考《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26〕100号)和榆阳区奖补政策文件执行。
2.特色果业项目(创建高质高效园):2025年高质高效示范园每个补助5万元。
三、项目申报及兑付流程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先建后补的原则,由符合蔬菜产业建设条件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所在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申请(报送区园艺技术推广站)→乡镇(街道)组织相关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区园艺站技术人员实地勘察后方可实施。
联系人:高竹艳(蔬菜)、李悦(果业) 咨询电话:0912-3283669
四、项目申报资料
(一)设施农业(蔬菜产业)
由符合蔬菜产业建设条件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所在乡镇(街道),所在乡镇(街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申请(报送区园艺技术推广站)。
(二)特色果业项目(创建高质高效园)
通过认定的经营主体下载附件《项目申报书(样本)》,按照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荣誉证书等),所有材料打印一式两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经所在乡镇审核后,于2026年9月10日前报送至区园艺技术推广站。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
各乡镇、涉农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涉农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本辖区项目主体按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推动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内容。
(三)严格资金使用
各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使用和绩效评价工作,区园艺技术推广站是技术指导单位,要加强实施主体项目建设的日常技术指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奖补资金,保证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1:2026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设施农业(蔬菜产业)项目落实表
附件2:《项目申报书(样本)》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