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8·2”井下亡人事故核查结果公示

2026年8月2日,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煤矿11210切眼掘进工作面1名工人使用气动锚杆机打锚索钻孔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的指导下,2026年9月7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区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8·2”井下亡人事件核查组(以下简称核查组),开展亡人事件核查工作。核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尸表检验、司法鉴定意见等结果,综合判定该职工系自身存在陈旧性脑损伤情况下,脑部血管发育畸形、破裂,引发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压升高,压迫脑干,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非生产安全事故。

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或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榆阳区应急管理局如实反映,反映者需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

受理电话:0912-3525115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