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榆阳区开展《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

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劲来我区开展《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亚飞,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国正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小纪汗煤矿矿井水处理厂、榆林市污水处理厂,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的方式,详细了解我区矿井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收集、处理工艺和实际利用情况,以及再生水处理回收利用现状、水质标准、管网建设进展及推广应用难点,并现场收集企业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区贯彻落实《条例》以来的总体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责,就《条例》实施情况作补充发言,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实施细节、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与操作性,以及进一步完善方向展开深入交流和探讨。

调研组对我区在贯彻实施《条例》、推动节约用水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与渠道,加强《条例》解读和节水知识普及,推动节水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增强全民节水意识,确保《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践行。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健全管理机制,以精准化、常态化监管推动节水工作落地见效。要聚焦工业、农业、生活等重点领域,通过政策引导和补贴激励,加快节水器具、节水设备的更新与普及,切实降低水资源消耗。要提前规划矿井疏干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提高水资源综合效率。要健全奖惩机制,形成“激励+约束”的良性机制,切实让节水红利惠及基层群众,助力全区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