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2016083285C/2024-0035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复函 | ||
类 别:A
签发人:尹绚斐
李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婚前教育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婚姻、家庭、生育等方面的建议,对促进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幸福稳定长久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为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婚前辅导服务。
一是在区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婚姻辅导室,配备专业工作力量,为有需要的当事人积极提供婚前教育、情感沟通、心理疏导等贴心服务。
二是印发《致新人的一封信》《倡导文明婚俗、弘扬时代新风》倡议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公民婚育一件事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明婚俗新风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适婚青年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科学的婚恋观和健康的家庭观。
三是依托每年2月14日、5月20日、七夕等婚姻登记高峰日期为广大新人举行集体颁证仪式,带领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感悟并铭记婚姻家庭中蕴含的责任担当。同时,特邀婚姻家庭辅导专业讲师开设幸福学堂,通过赠送鲜花、相框、讲解婚姻家庭生活知识等方式,积极宣传倡导良好家风。
四是探索开展婚俗改革。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平台多种方式积极推广宣传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持续推动传承优良家风家教,不断强化上孝父母、下爱子女、夫妻互敬、礼贤敬良等有传统美德,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观念。
下一步,我局积极探索更多措施推进新时代婚前辅导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帮助广大新人建立和维护良好婚姻家庭关系。
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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