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2016083285C/2024-0035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2号 提案答复的函 | ||
类 别:B
签发人:李占飞
张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回收处理过期药品的建议》(第1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家庭常备药物现象普遍,随之而来的是过期药品的大量产生。鉴于这种情况,我局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和科学合理回收处理过期药品。
一、加强宣传教育
我局将全面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年不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健康教育宣传栏、多媒体平台、健康讲座、义诊活动、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普及按需买药、避免囤积的知识,提高公众理性购药的意识和健康素养。
二、督促按需开药
我局和区市场监管局也将积极要求全区各医疗机构和药店工作人员遵守医德医风,合理开具处方,发挥引导作用,提醒广大群众,按需买药、理性用药、避免囤药。
三、建立回收体系
我局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店开展过期药品回收,设置回收药品器具,做好回收药品登记,如实记录过期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与九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做好回收药品的交接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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