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2016083285C/2025-001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5-12-31
来源: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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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A    

签发人:石林



石福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榆阳区居民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协会的建议》(第1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榆阳区共有建成入住小区731个,建筑面积2900多万平方米,成立业委会(物管会)218个,覆盖率约29.82%。其中,专业化物业管理的250个,占34.2%,业委会(物管会)代管或自管小组管理的478个,城投物业代管3个,实现了基础物业服务全覆盖。全区开展住宅物业服务的企业145家,从业人员5200多人。

工作开展以来,为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2020年9月,我局成立了榆阳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物业服务指导工作。2021年,从区级层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区政办发〔2021〕20号),明确了部门、街道(乡镇)、社区职责,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逐步理顺了物业服务管理机制目前,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设置了综合业务、招标备案、矛盾调解以及4个物业服务督查股室,同时,在区发改和科技局、司法局等支持下,成立了1个物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价格调解工作站,在日常管理方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划片包抓街道(社区)、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社区、每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有人指导、服务质量有人督查、矛盾纠纷有人调解。

二、关于对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

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物业服务管理的制度机制,建立了“三项考核”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物业码上评”等活动,在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根据企业在服务过程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打分,并按照AAA、AA、A、无星级四个等级进行动态分类管理,AA级以上的优先推荐参与招投标、优秀企业评选,A级以下的限制其参与榆阳区辖区物业招投标。二是印发《榆阳区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制度,每季度对物业企业进行考核,每半年发布一次物业企业“红黑榜”,对物业企业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今年已发布1期“红黑榜”名单,第2期名单即将公示。三是印发了《考核实施方案》,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每年对所有专业化物业小区开展一次服务质量评价,区财政每年拿出45万元,对优秀企业进行奖励,鼓励、引导优秀企业引领全区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已连续开展3年考核奖励。四是开通了“榆阳物业码上监督”小程序,为业主打造线上监督平台,每季度业主对各自小区物业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小区公示,根据测评结果要求物业提升业主不满意的地方,业主也可以通过“投诉建议”端口进行物业服务投诉举报。五是每月组织消防、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专项行动,随机抽查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投诉问政较多的小区,对未按要求、时限整改问题的物业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和信用扣分处理,严重者纳入“黑榜”管理,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行动3次,约谈违规企业16家,转交相关部门线索4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7份,对11家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三、关于成立物业行业协会

物业行业协会对实现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形象,监督行业良性发展,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榆林市中心城区已成立榆林市物业管理协会,2025年6月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并成换届。对于成立榆阳区物业行业协会,我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积极协调推动,于2023年底前曾分片区组织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召开了5次会议,选出了各片区的企业代表,后经与相关部门对接,考虑到同一行政区域已经成立相关行业组织,为避免企业重复入会、重复缴纳会费加重企业负担,因此暂时搁置成立榆阳区物业行业协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与市住建局部门、民政部门和市物业管理协会沟通,以“分会”或其他形式成立榆阳区物业行业组织,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榆阳区物业行业党委职责职能,统筹全区物业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大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力度,积极创建“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实现榆阳区物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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