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马皓
联系电话:0912-3497004
办公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古塔镇姚庄村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主持镇党委全盘工作。
主持镇人大全盘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大项目协调、矛盾纠纷化解、电力,分管党政办、便民大厅、后勤。
主持镇政府全盘工作,分管财政、财务、金融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分管基层党建、组织、政法、统战、发改、教体,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双审联签工作;包抓赵家峁村、任家沟村。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人武工作;包抓罗硷村。
分管宣传、文旅文广、创文、文保、妇联、科协、文联、关工委、档案工作;包抓曹家坬村、王岗畔村。
分管农业农村、农经,应急管理(安全)、社工、民政、慈善、残联工作;包抓石井村、余兴庄村。
分管人社、林业、交运、气象、工商联工作 ;包抓黄家圪崂村、松树峁村。
分管土地、宅基地审批、住建、水利工作;包抓陈家沟村、闫庄沟村。
(一)乡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决议,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决定。
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发挥村(居)党组织作用,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支持、保障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4.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
6.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5.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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