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张亚斌
联系电话:0912-3685110
办公地址: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溪大道11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主管督察工作。
协管全面工作,负责分局日常工作。
主管政治安全、反恐、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青山路派出所、航宇路派出所、驼峰路派出所、崇文路派出所、金鸡滩派出所。联系机场分局、火车站派出所业务工作。
主管警务保障、基建等方面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基建办)、新明楼派出所,镇川派出所。
主管刑侦、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刑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扫黑办、鼓楼派出所。
主管环食药、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国保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牛家梁派出所、上盐湾(包括清泉)派出所,联系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业务工作。
主管经侦、处非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处非办)、上郡路派出所、古塔派出所。
主管指挥调度、科信、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巴拉素派出所、鱼河派出所。
主管巡特警、禁毒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孟家湾派出所。
负责政工监督室、警务督察大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督察工作。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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