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本区域内(城市规划区除外、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中涉及国土资源保护内容的审查。
(三)依法检查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调解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屉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及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并向市局提交规划成果资料。
(五)管理区域内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负责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权属、地籍、定位的登记等工作,并向市局提交地籍档案资料。
(六)负责区域内集体土地征用、使用、国有土地划拔、有偿使用的审核申报和具体实施等工作。
(七)依法管理矿业权和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采矿移的出让;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工作。
( 八 )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江总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九)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区财政划拔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协助市局收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费。
(十一)参与管理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下属的二大队工作。
(十二)承办榆阳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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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912-328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