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北路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A2地块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答复
开始日期:2019-11-01 截止日期:2020-05-01 状态: 已截止

文化北路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A2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榆阳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7月3日就《文化北路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A2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文化北路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A2地块现场和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意见征求情况及答复如下。

一、意见征求情况:

在《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被征收人书面反馈材料11份,分类归纳为5个方面问题:

(一)要求提高土地补偿价格。

(二)要求提供安置房产权调换。

(三)要求征收王家楼三组下坡村民房屋。

(四)要求对王家楼三组空闲地、荒地给予补偿。

(五)要求补偿大小巷道。

二、方案征求意见的答复

(一)关于土地价格问题的答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本项目房屋补偿价格是由评估公司预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自行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

(二)关于安置房产权调换问题的答复

本项目补偿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在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时即明确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目前区政府无安置房房源。建议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在市场上自行购买商品房。

(三)关于征收王家楼三组下坡村民房屋问题的答复

2018年5月12日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和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确定本项目征收范围东起常乐北路、西至文化北路、南起榆林学院家属区北围墙、北至芹河河畔。此后该项目已纳入省住建厅棚户区改造项目库,目前已经开始实施。A2地块附近未纳入征收范围的棚户区,将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并根据群众满意度,分批分步实施。

(四)关于王家楼三组空闲地、荒地补偿问题的答复

上级部门并未授权我单位对空闲地、荒地进行征收,我单位将根据项目进度向上级部门汇报,建议由相关部门对相关土地征收。(五)关于大小巷道补偿问题的答复

《房地产测量规范》规定,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不计入用地面积范围。结合我市棚改政策,目前榆林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小巷道,均不予补偿。

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