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路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N2地块(一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情况的答复
开始日期:2019-11-01 截止日期:2020-05-01 状态: 已截止

文化路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N2地块(一期)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榆阳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6月6日就《文化路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N2地块(一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文化路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N2地块(一期)现场和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意见征求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汇总并公告如下。

一、意见征求情况:

在《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被征收人书面反馈材料3份,分类归纳为4个方面问题:

(一)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征收目的及征收后土地用途不

知晓。

(二)质疑评估机构的选定,认为补偿价格低。

(三)要求参加听证会,重新修改方案。

(四)商业补偿标准、安置房奖励政策与新三路项目不一致。

二、意见征求的答复

(一)我市房屋征收依据的政策法规文件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榆林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榆林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等,均已向社会公布。文化路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N2地块(一期)征收目的是为了加快榆林中心城区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2019年4月26日市政府《关于市政项目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36次),征收后的土地将用于修建公共停车场和市民休闲广场。

(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本项目的征收价格是由估价机构预评估确定,评估公司是由128户被征收人自行选定的,被征收人如对自己房屋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本项目涉及被征收人156户,目前已有128户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占被征收人总数的82%,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应当召开听证会的情形。

(四)N2地块(一期)项目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主体为区政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航宇路街道办事处。新三路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建设征收项目,房屋征收主体为市政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榆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两个项目的征收范围属于相邻地块,因此在N2地块(一期)预评估以及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参照了新三路项目关于商业房屋的补偿标准,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目前文化小区安置房已选完,因此本项目补偿方式调整为全部采用货币补偿。

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