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政府发文部署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开始日期:2013-09-26 截止日期:2014-03-24 状态: 已截止

近日,榆阳区人民政府下发了《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榆区政发〔2013〕29号), 通知明确了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组织和实施、人员和经费保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亚忠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区统计局、区发改委、区编办、区工商局等43个部门组成的榆阳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对普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一是要坚持依法普查;二是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四是确保数据质量;五是狠抓工作落实。

通知强调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证普查工作既定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同 时要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普查工作督导力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工 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予以追究责任。

(榆阳区统计局罗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