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网网友反映“榆阳区公租房金林小区物业是否违规进驻”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留言
留言时间:2020-09-24 00:00

1.金林小区虽为公租房,但物业服务主体依然是居民。金林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由哪个部门和社会团体监督。

2.金林小区是公有住房,物业公司为什么和租户收取物业费。即然收取租户的物业费,为什么不由租户监督。

3.金林小区权属政府。金林小区(停车费,广告费)所有的收益归谁所有。为什么不公示,在哪公示?

4.金林小区物业入驻是采用什么方式。是否公开招投标。

部门回复
回复时间:2020-10-27 00:00
回复单位: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信息综合室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办责成区住建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该局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金林小区为榆阳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产权属榆阳区政府,入驻的物业服务企业受区发改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监督管理。

    二、金林小区物业项目由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市场化物业管理,物业费为0.91元/㎡·月。所收取的相关费用,物业公司均在收费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小区租户监督。

    三、金林小区地下停车位由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榆林市泓乐物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所有车位由物业公司自负盈亏管理,包含车库卫生、水电、设施设备运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金林小区未和任何广告公司签订过合作协议,不涉及广告费用收益归属问题。

    四、金林小区建成后,区政府考虑到承租户能顺利入住,同意采取直接委托的办法,确定金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同时考虑到后续与建设单位的对接和保修等相关问题,所以优先选聘建设单位的物业管理公司即榆林市泓乐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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