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贺**
信件编码: GPPS160801072I
来信时间:2013-08-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电线杆砸烂我家房顶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2013年8月4日,榆林城区罕见大风。我家旁边的电线杆不仅承载符合大,而且受力方向超向我家房顶方向,8.4日晚,我和我妻子正在家中,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吓的我妻子大叫,以为是我家房子被风刮倒了,风停后,看到我家旁边的电线杆倒在了我家房顶,把我家房顶砸烂。电力局青云供电站号称是什么站长的来我家协调,说他们没责任,而且还要在原址把电杆立起,我不同意,我说你要给我检查房顶,我觉的我家房顶的楼板被电线杆砸开缝子了,凌霄社区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我们的介意和他们协调,他们说是天灾,不管理,现在都一个星期过去了,电线杆还在我家房顶放着,我咨询律师,律师说肯定是电力局的责任。旁边的群众有的说说让我去电力局围门,有的说让我去找苗区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了,请领导明断。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榆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3-08-11
回复内容:

关于因8.4日晚强降暴雨,造成上郡路凌霄村109号住户墙边电杆断裂,倒在此住户房顶上这一事,在灾情发生后我局供电所及时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勘查,并与当地社区、办事处的领导多次与屋主协商,协定由办事处给予2000-3000元经济救助后,由我局供电所给予更换电杆,现已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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