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张**
信件编码: GPPS1608016182
来信时间:2013-10-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公租房的申请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榆阳区12年公开招聘的一名农村小学教师,但户口是外地的,在榆林没有住房,今年想申请区上的公租房但看到有户口限制,想请领导们考虑一下我们这部分边缘群体的请求!有没有解决这部分人困难的办法!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榆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3-10-28
回复内容:

榆阳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包括打工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有:
(1)年龄。申请人年龄须在25—60周岁之间(即在1953年12月31日—198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户籍。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须同时具有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榆阳区户籍;
(3)就业。①打工人员。申请人就业单位须在榆林中心城区范围内(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住房困难家庭申报人,就业地可放宽至全区各乡镇),并具有2012年12月31日前同一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一项(含)以上(至今一直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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