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许**
信件编码: GPPS1610206G66
来信时间:2016-10-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驼峰路金林社区“广场舞”噪音扰民
信件内容:
金林小区从去年交房入住开始,小区广场就聚集了4到5支广场舞队伍,每天不分时段用扩音跳舞或者唱歌。
1、不分时间段,早上6:00至晚上22:30分,全天候什么时间都有(节假日无休息);
2、噪音太高,以致于全年无法开窗。看电视声音要调高到50多音量区,否则根本听不见,更不用说病患的休养和学习;
3、投诉无门,向物业和社区投诉一直未能解决,后续甚至要求住户自行与广场舞队伍协商?
试问:
1、如今哪个居民小区即便是早年的家属楼,还能允许和容忍广场舞在小区内如此活动?
2、请问所谓的“社区文化”是不是就是堂而皇之的以牺牲我们这些小区广场周边住户的居住权利为前提?
3、当初的租住都是政府基于相应条件申报遴选的公共租赁居住小区,成员多以青年为主,怎们现在成了12区县老年人肆无忌惮的“养老小区”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6-10-20
回复内容:
你好,你到问题建议你到榆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去咨询,榆阳区政府没有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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