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密切接触者杨某在榆阳区的活动轨迹

9月27日9时,我办接协查工单:杨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庞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杨某现已在我区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我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队的流调:杨某在我区活动轨迹清楚。现将杨某在以下时段相关场所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9月24日20时30分左右,杨某在榆林北高速路出口进行扫码、采集核酸,后经榆补路到芹河镇马家峁村,入住芹河大酒店。22时20分在酒店附近保来顺烧烤店就餐,后返回酒店当日再无外出。

9月25日上午8时53分左右,杨某到芹河镇马家峁张姐鲜包店就餐,16时54分到芹河镇马家峁驴肉大饼店就餐后返回酒店。20时40分到芹河镇口子队村福瑞祥三鲜馆就餐后返回酒店当日再无外出。

9月26日上午6时17分杨某驾车在榆林北高速路口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6时44分到芹河镇马家峁张姐鲜包店就餐后返回酒店,13时49分到牛家梁镇郭家伙场江江驴肉馆就餐后返回酒店,当日再无外出。

9月27日上午10时14分到张姐鲜包店就餐。

一、请与密切接触者同时段、同空间内存在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榆阳区联防联控办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榆阳区联防联控办:

0912-3525064

0912-3525063

榆阳区疾控中心:

0912-8193195

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