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法治为民理念,认真落实全区关于开展“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痛点难点堵点,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顽瘴痼疾,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谱写榆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全面助推我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二、工作任务

区委依法治区办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以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见附件)为重点,结合实际深入查找、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管理切实加强,确保素质过硬;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严肃政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主要聚焦以下五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4月上旬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组织实施。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交通运输局分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区交通运输局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查纠整治(630日前)。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之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组(工作专班)要广泛收集线索,形成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清单。要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综合运用政务网站、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复议、诉讼等渠道,扩大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反映和意见。线索征集核查要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做到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对照专项整治内容,梳理问题清单、核查问题线索、总结典型案例,建立工作台账,深入组织开展查纠整治。

区委依法治区办具体负责本地区专项查纠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协调本地区有关部门开展查纠整治工作。督促交通部门建立工作台账,收集线索问题,总结典型案例,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方式、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协同公安榆阳分局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整治工作。

(三)实地督察(831日前)。市区两级法治督察组将牵头组织实地督察,选取重点地区和单位,下沉到基层执法一线,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案卷审查等方式,全面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深入了解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四)整改查处(1015日前)。市区两级法治督察组根据实地督察情况,向被督察对象反馈督察结果,督促限期整改问题。对整改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被督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五)总结提升(长期推进)。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研究提出并部署推动标本兼治的制度措施,加大执法领域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力度,形成常态化长效整治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相结合,与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与全区安排部署的“三个年”活动相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突出整治成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近年来本辖区、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特别是针对近一年以来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严肃客观、实事求是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客观剖析原因,深化自查整改各项有效措施,研究提出务实管用、常态长效的措施建议,全力清积案,精准追责问责,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同时抓好露头新问题整改。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进展成效,充分展现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通过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做好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阶段,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交通运输局要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资料台账收集,结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整治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要明确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问题、追责问责和有关建议等情况,同时附工作台账、落实整改情况(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及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委依法治区办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高宏炜以及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国正共同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安中以及区司法局局长朱聿政担任,内设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副局长赵飞担任,下设两个工作组,即:法治督察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整治组。具体职责分工为:

(一)法治督察组

设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组长由区司法局副局长赵飞担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协调调度、督促指导、问题线索征集及移交、组织实地督察、综合材料起草及信息报送、宣传、追责问责等工作。

(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整治组

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组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永杰担任。主要负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自查自纠和总结报送工作,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梳理问题线索、制定问题清单、总结典型案例,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