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2023年征兵宣传

我区2023年征兵工作将于2022年12月1日开始。其中上半年男兵网上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3年2月10日结束;女兵网上报名时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月10日结束。

下半年男兵网上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3年8月10日结束。女兵网上报名时间,从2023年7月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

届时,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自行报名应征,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检初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女兵含综合素质考评)、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

(全国征兵网报名二维码)

榆 阳 区 人 民 政 府 征 兵 办 公 室:0912-3489206 , 3489200

征集对象及范围方面:

男青年需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需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上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方面:

按照《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榆办字[2022]5号)相关文件精神:

1.公务员招录计划:根据中省市规定,按照不低于招录数量10%的比例设置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从榆林市参军入伍且服役满5年的大学生本科退役士兵。

2.事业单位招聘:①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参军入伍时,由相关部门采取面试的方式备案,退伍后按特殊人才招聘进入市(县)直事业单位工作;②根据市上规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中管理岗位20%的比例设置招聘岗位,用于招聘从榆林市参军入伍且服役满2年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国有企业招聘:引导动员市属国有企业每年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择优定向招聘从榆林市参军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创业就业支持:人社部门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上限20万元的个人创业贷款。

义务兵经济奖励和津贴方面:

从榆阳区入伍2年,各项经济补助总计可达20万元以上。(不包括各项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一次性高原条件兵补助)

1.部队津贴: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2.家庭优待金:本科以上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标准发放。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学历所对应的优待金金额,则按照城镇人均收入水平发放。目前,榆阳区按照城镇人均收入水平发放优待金,去年人均收入为43000元左右,由退役局发放。

3.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高校新生)6000元;专科毕业生10000元;本科毕业生1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15000元、20000元,由区退役局发放。

4.学费减免与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校发放。

5.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奖励金:“高原条件兵”,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退役局发放。

6.自主就业创业优惠:自主创业退役士兵从部队退伍时可得到“退役金10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18000元=28000元”,部队发放。

7.俩年义务兵退伍后从退役局可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榆阳区补助金额标准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为43143元。

升学优惠政策方面:

1.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4.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需查看高校官网招生计划。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在部队培养方面:

1.首次选取军士级别高定: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优先选改军士,在校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再次入伍的,以往服役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一并计算确定军士级别。

2.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直接提干。

4.获得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奖励可以保送入学。

就业服务方面:

1.安置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兵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加分: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③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入伍时,可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4.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享受减税、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

5.优先招录:军队文职人员、国防教育机构、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岗位等,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6.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加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7.网上求职: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网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