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榆阳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阳区2017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

阳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榆林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实施为着力点,加快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行审批服务程序化和标准化。承接落实好中省市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区本级审批事项精简工作,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制,公布区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分级负责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行政许可程序化、法治化、公开化。

2、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打造“高效廉洁诚信”政府。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承诺等制度。推进县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面覆盖、纵向联通。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全面落实 “三证合一”,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继续推行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要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项目。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不得向社会购买。

(二)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明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基本程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畅通相关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增强公众参与率。对公民提出的询问及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各部门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任期、考核、激励等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在政府法制机构设立公职律师。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逢文必审”制度,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程序,夯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严格执行有效期制度,今年将全面对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一次。认真办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案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

(三)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监督。根据法律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机构、职权、岗位责任和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化记录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年底前,全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注重评查结果运用,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内部法制机构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探索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试点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探索建立对安监、食药监等重点领域执法情况的联合督查通报机制。

3、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今年上半年,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一次清理。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治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财政专项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部门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执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监督,实现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1、严格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理程序规定》,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做到来件必处理,件件有落实。认真落实《榆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法规科室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鼓励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应重视和研究应诉案件。

2、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注重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推行“阳光信访”模式,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努力做到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使各类行政决定应当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重点推进政府红头文件、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合同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府信息,要依法公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七)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坚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讲座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现领导集体学法常态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常态化的通用法律、专业领域以及新法律法规的培训。继续推进基层法治宣传,实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普及化,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与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抓好任务落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依据全区工作要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区域的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并分解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加大推进工作力度。

(三)及时报告工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向区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要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反馈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