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财字〔2022〕211号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2022年1-6月直达资金(含参照)预算执行和监控分析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榆政财发〔2022〕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1-6月份直达资金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为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我区财政局充分准备,直达资金按规定批复到具体执行单位,及时分配和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在资金下达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单独下达、单独标识资金,通过直达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及时分解。截至7月1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共收到直达资金95083.66万元,其中中央安排80041.40万元,省级安排8314.09万元,市级安排6728.17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分配率100%。收到参照直达资金950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分配率100%。对于2021年未使用完毕的直达资金,我区于2022年3月中旬在系统上全部结转至2022年并全部按照原使用方向用途使用,结转率100%。

二、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区持续推动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将预算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规范形成支出,转化为实物工作量,努力避免“钱等项目”,让基层和市场主体早受益。及时将支出及资金发放等相关数据导入监控系统,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对进度缓慢的项目,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避免资金沉淀,及时进行调整。截至7月1日,系统上2022年直达资金支出56200.74万元,支出率59.1%。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355万元,已支付13994.56万元,支出率85.6%;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68244.66万元,已支付32134.77万元,支出率47.1%;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774万元,已支付9361.4万元,支出率95.8%;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10万元,已支付710万元,支出率100%。具体如下: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6857万元支出6857万元,支出率100%;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9498万元支出7137.56万元,支出率75.1%。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就业补助资金659万元支出659万元,支出率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337万元支出5145.93万元,支出率96.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4184万元支出4184万元,支出率100%;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00万元支出6000万元,支出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994万元支出1994万元,支出率100%;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022.6万元支出2401.95万元,支出率59.7%,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1540.24万元支出4599.76万元,支出率21.4%,未全部支出原因是学校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补助分春秋两季下达,春季资金陆续支付中,秋季资金由于学生人数等不能确定暂时无法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141万元支出6141万元,支出率10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84.76万元支出326万元,支出率12.6%;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804.85万元支出640.8万元,支出率35.5%;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67.57万元支出38.31万元,支出率56.7%;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55.97万元支出3.73万元,支出率6.7%;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等资金暂未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5万元暂未支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99万元支出9361.4万元,支出率99.6%。专项转移支付中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10万元支出710万元,支出率100%。

截至7月1日,2022年参照直达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950万元暂未支出。

截至7月1日,2021年处室待分指标274万元已全部结转,暂未关联支付数据;单位指标结转资金4379.81万元,已全部结转,已支出468.36万元,支出率10.7%。

三、支出成效和典型案例

我区将直达资金全部安排用于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投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等。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资金主要安排如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0.9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3亿元;城乡义务教育各类补助资金近2.6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4亿元;城乡居民、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0.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0.5亿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0.2亿元;农业渔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亿元;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1.6亿元等。

支出成效典型案例:2022年我区直达资金安排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184万元现已由民政局全部拨付至困难群众,成效显著。

一是困难群众救助精准有力。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准实施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11625名城乡低保对象、839名特困人员,实施临时救助11903人次,足额发放保障资金,有效筑牢了防致贫返贫防线。

二是积极探索民政救助改革,全国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成效显著,典型做法被《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杂志全国推广,典型经验荣获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三是不断优化完善救助程序,积极推广使用“e救助”微信小程序,累计受益8378人次,救助效率进一步提高。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认定低保边缘家庭744户1513人,为低保边缘家庭获得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救助措施和常态化政策帮扶打下扎实基础。

下一步我区将聚焦底线民生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提升兜底水平。以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作为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后的基础标准,对居住在城镇和农村的低保对象,分别按照上浮10%、下浮10%的救助标准予以保障。打造统筹城乡、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格局。

四、直达资金监管台账建设情况

我区财政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按照中省市要求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由预算股负责建立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台账,国库股负责建立直达资金支出台账,各支出管理股所及各相关单位建立直达资金项目台账及惠企利民台账等,目前所有台账均已建立完善,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各支出管理股所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并建立了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同时按规定向省财政厅报送上月直达资金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等情况,确保报告质量,绝不敷衍了事。

、资金使用绩效及有关项目管理情况

我区财政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尤其是直达资金项目的绩效编制,对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地实施了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审核并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全程跟踪监控,目前已实施的项目不存在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闲置浪费、项目低效无效等情况。直达资金有关项目建设严格履行相关前置备案手续,进行项目招投标,并按计划开工以及后续按规定对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审计等其他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直达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详见陕财办政监〔2022〕3号),我区已全部整改落实,整改完成情况已上报(榆区政财字〔2022〕18号)。2022年6月初省监管局对各县市存在的问题反馈涉及我区的三个问题我区已及时将情况说明上报,问题已全部整改。

、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1.2021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率低我区2021年直达资金结转资金4653.81万元,仅支出468.36万元,支出进度较慢。2.直达资金系统与财政云系统支付数据偏差较大。由于大部分直达资金在财政云系统中提前下达,资金下达时直达资金标识为空或者其他,后期县区没有权限修改指标直达资金标识,而直达资金系统支付数据进行关联时,所有直达资金相关联的支付数据标识为必填项,关联时手动选择为“中央直达资金”,造成中央从财政云数据库中提取的直达资金金额远小于从直达资金系统数据库中提取的直达资金金额,两个系统偏差较大。

(二)意见建议。1、“陕西财政云”工资数据和公务卡还款数据都没有收款人账户信息,建议增加支付数据关联时修改收款方账户信息权限;2.建议增加县区级“取消支付数据关联”权限。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