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财字〔2022〕263号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2022年1-7月直达资金(含参照)预算执行和监控分析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榆政财发〔2022〕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1-7月份直达资金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为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我区财政局充分准备,直达资金按规定批复到具体执行单位,及时分配和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在资金下达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单独下达、单独标识资金,通过直达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及时分解。截至7月29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共收到直达资金96356.63万元,其中中央安排80967.95万元,省级安排8660.51万元,市级安排6728.17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分配率100%。收到参照直达资金950万元,已分配下达96121.21万元,分配率99.8%。对于2021年未使用完毕的直达资金,我区于2022年3月中旬在系统上全部结转至2022年并全部按照原使用方向用途使用,结转率100%。

二、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区持续推动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将预算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规范形成支出,转化为实物工作量,努力避免“钱等项目”,让基层和市场主体早受益。及时将支出及资金发放等相关数据导入监控系统,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对进度缓慢的项目,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避免资金沉淀,及时进行调整。截至7月29日,系统上2022年直达资金支出61813.06万元,支出率64.2%。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355万元,已全部支付,支出率100%;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69517.63万元,已支付35386.66万元,支出率50.9%;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774万元,已支付9361.4万元,支出率95.8%;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10万元,已支付710万元,支出率100%。具体如下: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6857万元支出6857万元,支出率100%;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9498万元支出9498万元,支出率100%。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就业补助资金770万元支出659万元,支出率85.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337万元支出5145.93万元,支出率96.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409万元支出4184万元,支出率77.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00万元支出6000万元,支出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994万元支出1994万元,支出率100%;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022.6万元支出2519.32万元,支出率62.6%,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1540.24万元支出7265.77万元,支出率33.7%,未全部支出原因一是学校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补助分春秋两季下达,春季资金陆续支付中,秋季资金由于学生人数等不能确定暂时无法支出,二是市直学校和高新区资金拨付到我区,涉及资金3126万元未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141万元支出6141万元,支出率10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20.18万元支出326万元,支出率11.6%;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804.85万元支出1033.52万元,支出率57.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67.57万元支出59.27万元,支出率87.7%;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55.97万元支出28.51万元,支出率50.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95.6万元支出28.68万元,支出率14.7%;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428万元支出1.36万元,支出率0.1%;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等资金暂未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5万元暂未支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99万元支出9361.4万元,支出率99.6%。专项转移支付中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10万元支出710万元,支出率100%。

截至7月29日,2022年参照直达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950万元暂未支出。

截至7月29日,2021年结转资金4379.81万元,已支出559.15万元,支出率12.8%。

三、支出成效和典型案例

我区将直达资金全部安排用于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投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等。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资金主要安排如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0.9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3亿元;城乡义务教育各类补助资金近2.6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5亿元;城乡居民、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0.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0.5亿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0.2亿元;农业渔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亿元;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1.6亿元等。

支出成效典型案例:2022年我区直达资金安排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409万元,现已由民政局全部拨付至困难群众(其中1225万元于7月29日兑付,在直达资金系统暂未同步支出),成效显著。

一是困难群众救助精准有力。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准实施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11625名城乡低保对象、839名特困人员,实施临时救助11903人次,足额发放保障资金,有效筑牢了防致贫返贫防线。

二是积极探索民政救助改革,全国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成效显著,典型做法被《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杂志全国推广,典型经验荣获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三是不断优化完善救助程序,积极推广使用“e救助”微信小程序,累计受益8378人次,救助效率进一步提高。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认定低保边缘家庭744户1513人,为低保边缘家庭获得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救助措施和常态化政策帮扶打下扎实基础。

下一步我区将聚焦底线民生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提升兜底水平。以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作为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后的基础标准,对居住在城镇和农村的低保对象,分别按照上浮10%、下浮10%的救助标准予以保障。打造统筹城乡、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格局。

四、直达资金监管台账建设情况

我区财政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按照中省市要求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由预算股负责建立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台账,国库股负责建立直达资金支出台账,各支出管理股所及各相关单位建立直达资金项目台账及惠企利民台账等,目前所有台账均已建立完善,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各支出管理股所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并建立了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同时按规定向省财政厅报送上月直达资金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等情况,确保报告质量,绝不敷衍了事。

、资金使用绩效及有关项目管理情况

我区财政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尤其是直达资金项目的绩效编制,对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地实施了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审核并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全程跟踪监控,目前已实施的项目不存在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闲置浪费、项目低效无效等情况。直达资金有关项目建设严格履行相关前置备案手续,进行项目招投标,并按计划开工以及后续按规定对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审计等其他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直达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详见陕财办政监〔2022〕3号),我区已全部整改落实,整改完成情况已上报(榆区政财字〔2022〕18号)。2022年6月初省监管局对各县市存在的问题反馈涉及我区的三个问题我区已及时将情况说明上报,问题已全部整改。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直达资金系统与财政云系统数据匹配问题。我区直达资金系统与财政云系统支付偏离度较大,原因是各相关股所没有等云系统上级指标下来,用本级资金提前下达了指标,而今年本级指标录入时没有修改直达资金标识的选项,所以直达资金标识为空。整改措施:1.目前对财政云系统已下达的直达资金,无直达资金标识的资金进行“指标来源重定向”,大部分资金已完成,但是系统只支持“一对多”,不支持“多对一”,还有部分资金暂无法重定向。2.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直达资金云系统上级指标下来后再分配资金,不提前下达资金。

2、部分社保资金通过社保基金专户管理问题。我区部分社保资金如机关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普惠金融资金等都是预算先拨付至社保基金专户,再由社保基金专户拨付至各经办中心支出户、民政低保专户、财政一卡通账户等资金具体兑付账户,我区社保股通过社保基金专户统筹安排中省市区社保资金,按进度,按要求拨付相关资金。今年直达资金系统不允许手动关联数据,这就导致直达系统进度大于实际进度。整改措施:我区今后将社保类财政直达资金中社会保险资金通过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其余资金通过预算直接下达至项目主管部门。

3、财政衔接资金支出数据直达资金系统与防返贫检测系统一致性问题。我区乡村振兴中省衔接资金通过榆阳区农业财务管理所账户(原扶贫报账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先拨付至榆阳区农业财务管理所账户,再拨付至具体项目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之前允许手动关联支付数据时都是按拨付进度手动关联支付数据,与实际资金支付进度基本相符,今年取消了县区手动关联支付数据权限,只能关联预算下达至专户这一步的支付数据,这就导致直达系统进度大于防返贫检测系统。整改措施:我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今后将直接下达至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项目主管部门,不通过榆阳区农业财务管理所账户管理。

4、直达资金系统预警疑点信息问题。我区直达资金系统监控预警疑点信息“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黄灯预警条数151条,今后可能更多,原因是城乡义务教育资金多用于学校公用经费、教师缴纳工伤、养老资金等,财政云支付数据用于缴纳工伤、养老等资金付款方账户信息与收款方账户信息一致出现预警;银行代发寄补资金,代发账户名称为各学校名称,付款方账户名称与收款方一致出现预警;学校用于缴纳垃圾处理费、招考中心支付各学校教师监考费等资金,由于收款方账户名称包含“财政”出现预警。整改措施:对于代发户名称与学校名称一致这种情况,督促银行更改代发户名称,对于不可规避的其他情况尽可能第一时间处理预警信息。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