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财字〔2022〕347号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2022年1-10月直达资金(含参照)预算执行和监控分析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榆政财发〔2022〕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1-10月直达资金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为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我区财政局充分准备,直达资金按规定批复到具体执行单位,及时分配和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在资金下达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单独下达、单独标识资金,通过直达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及时分解。截至11月1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共收到直达资金101152.03万元,其中中央安排82867.32万元,省级安排10644.61万元,市级安排7640.10万元,已分配下达100915.32万元,分配率99.8%。收到参照直达资金950万元,已分配下达950万元,分配率100%。对于2021年未使用完毕的直达资金,我区于2022年3月中旬在系统上全部结转至2022年并全部按照原使用方向用途使用,结转率100%。

二、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区持续推动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将预算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规范形成支出,转化为实物工作量,努力避免“钱等项目”,让基层和市场主体早受益。及时将支出及资金发放等相关数据导入监控系统,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对进度缓慢的项目,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避免资金沉淀,及时进行调整。截至11月1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2022年直达资金支出73655.25万元,支出率72.8%。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355万元,已全部支付,支出率100%;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73413.03万元,已支付46164.29万元,支出率62.9%;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674万元,已支付10425.97万元,支出率97.7%;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10万元,已支付710万元,支出率100%。具体如下: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6857万元支出6857万元,支出率100%;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9498万元支出9498万元,支出率100%。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就业补助资金1270万元支出1159万元,支出率91.3%;渔业发展补助资金500万元未支出。未支出原因是资金用于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总共有14家,实施面积2576亩,目前池塘标准化改造已完成了597亩,预计下周兑付资金,尾水治理改造1979亩由于疫情等原因正在实施中,目前正加紧加快施工中,预计在11月中旬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580.48万元支出5145.93万元,支出率78.2%;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463万元支出0.3万元。未支出原因是由于项目开工条件是秋收后土地空出,该项目于2022年9月30日才开工目前还未进行资金兑付,预计本月根据工程进度拨付一次工程进度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409万元支出5409万元,支出率100%;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828.15万元未支出。未支出原因是项目正在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兑付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00万元支出6000万元,支出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2141万元支出2141万元,支出率10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195.6万元支出112.97万元,支出率57.8%;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038.14万元支出3288.21万元,支出率81.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1741.24万元支出14227.95万元,支出率65.4%。未全部支出原因是学校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补助分春秋两季下达,秋季资金学校根据需求正陆续拨付中;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36.44万元未支付;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01万元未支出。未支出原因是由于中省市奖励扶助资金没有全部拨付到位,我区涉及人数过多,不能一次性发放下去,待中省市资金全部到位,将按补贴享受人数进行兑付;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428万元支出381.12万元,支付率26.7%。未全部支出原因是该项目包括大补路小壕兔至耳林段542万已招标,未开工,正在办理林业、土地手续,地图数据维护2万元已支出1.36万,未支出资金用于后续农村路网规划电子地图采集相关费用,道路养护工程项目884万元已支付379.76万,其余资金因疫情原因招标延期,原材料不能如期到达,预计11月底支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323万元支出6141万元,支出率97.1%;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62.77万元支出362.77万元,支出率10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20.18万元支出338.50万元,支出率12%。未全部支出原因是该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小区众多,项目进度不一,部分正在自筹居民自筹款,部分处于标前审计等,待前期手续完成项目开工后陆续按进度拨付资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72.47万元支出59.27万元,支出率81.8%;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002.56万元支出1397.25万元,支出率69.8%。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5万元支出126.97万元,支出率33.9%;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99万元支出10299万元,支出率100%。专项转移支付中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10万元支出710万元,支出率100%。

截至11月1日,2022年参照直达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950万元支出332.33万元,支出率35%。

截至11月1日,2021年结转资金4379.81万元,已支出2932.55万元,支出率67%。

三、支出成效和典型案例

我区将直达资金全部安排用于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投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等。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资金主要安排如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0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3亿元;城乡义务教育各类补助资金近2.6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54亿元;城乡居民、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0.85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0.66亿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0.21亿元;农业渔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亿元;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1.6亿元等。

支出成效典型案例:2022年我区直达资金安排用于城乡居民、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0.85亿元,现已由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全部拨付至居民手中,成效显著。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共参保448户单位22885人,其中在职18416人,退休451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全区正常参保人数为21.29万人,缴费人数为15.30万人,享受待遇人员为5.99万人。我区精准施策,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补发统计工作,持续维护业务信息系统内特殊人员身份,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对贫困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年人和整个家庭都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促进了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直达资金监管台账建设情况

我区财政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按照中省市要求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由预算股负责建立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台账,国库股负责建立直达资金支出台账,各支出管理股所及各相关单位建立直达资金项目台账及惠企利民台账等,目前所有台账均已建立完善,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各支出管理股所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并建立了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同时按规定向省财政厅报送上月直达资金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等情况,确保报告质量,绝不敷衍了事。

、资金使用绩效及有关项目管理情况

我区财政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尤其是直达资金项目的绩效编制,对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地实施了合规性、完整性、可行性审核并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全程跟踪监控,目前已实施的项目不存在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闲置浪费、项目低效无效等情况。直达资金有关项目建设严格履行相关前置备案手续,进行项目招投标,并按计划开工以及后续按规定对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审计等其他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直达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详见陕财办政监〔2022〕3号),我区已全部整改落实,整改完成情况已上报(榆区政财字〔2022〕18号)。2022年6月初省监管局对各县市存在的问题反馈涉及我区的三个问题我区已及时将情况说明上报,问题已全部整改。

、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直达资金系统台账与财政云系统直达资金监控模块数据台账不符问题

问题:今年我区是直达资金系统并轨陕西财政云系统试点县区,区直达资金系统台账与财政云系统直达资金监控模块直达资金台账严重不符,究其原因是我区大部分直达资金均为提前下达资金,即收到上级指标文件但在财政云系统未收到上级转移支付指标,由于资金急需下达所以用区本级资金提前下达了指标,尤其是涉及配套的资金,为统筹全区预算安排,在下达指标时从一个文件全部下达,而上级转移支付指标下来时是单独下达的,所以目前对财政云系统提前下达的直达资金,进行“指标来源重定向”时不能完成,因为系统只支持“一对多”,不支持“多对一”,致使在陕西财政云系统直达资金监控模块上资金一直处于“未分配”状态,资金下达率仅有43.7%,资金支付率仅有5%,与直达资金系统严重不符。意见建议:建议陕西财政云软件工程师在“指标来源重定向”功能板块增加拆分实际下达指标金额功能,就像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支付数据关联可拆分支付数据”一样,或者可以提供解决此问题的其他更好地方法,恳请省财政厅和财政云软件工程师予以解决。

(二)直达资金系统上级指标下达与实际指标下达不同步,实际指标滞后的问题

问题:直达资金系统收到上级指标的时候,区县实际并未收到上级指标文件,在归口股所向上级归口科室对接时也往往回复暂未出文,更遑论财政云系统实际上级转移支付指标下达,在我区出现指标来源无法重定向问题后,对使用区本级资金提前下达资金慎之又慎,再加上即使收到上级指标文件还需要部门及时上报资金分配方案,待全部完成才能下达区级指标文件分配资金,这就导致县区资金下达迟滞,不能及时分配,而往往有很多上级指标下达时集中在月末的几天,原因是省厅在月末或月初考核市县区下达率、支付率,那么县区怎么做才能不被通报、约谈、督办?

意见建议:自上而下应在出指标文件并在陕西财政云系统录入指标后再进行直达资金系统指标下达,同时对在月末突击下达的指标时限上能放宽要求,尤其是县区一级,在通报中予以剔除更显公平性。

(三)直达资金系统预警疑点信息较多的问题

问题:我区直达资金系统监控预警疑点信息“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黄灯预警条数223条,今后可能更多,大部分是因为城乡义务教育资金多用于学校公用经费、教师缴纳工伤、养老资金等,财政云支付数据用于缴纳工伤、养老等资金付款方账户信息与收款方账户信息一致出现预警,还有的是学校用于缴纳垃圾处理费,区环卫局通过非税征缴系统上缴财政,招考中心支付各学校教师监考费、学校支付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运动会体检费等资金通过往来资金专户核算,收款方账户名称包含“财政”字样出现预警。

意见建议:我区直达资金安排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的体量较大、数量较多,问题难以规避。在直达资金系统修改预警规则没有必要,但是与财政云系统并轨后,为不影响资金支付,建议给我区设置预警白名单规避此类预警。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