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财农发〔2023〕7号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榆政财绩效发〔2022〕30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榆政财绩效发〔2022〕3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82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55万元。年终功能科目分类列“2130153-农田建设”,经济科目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接文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落实绩效管理要求,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节俭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