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财农发〔2023〕16号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2〕1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农村经营服务站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520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00万元。年终功能科目分类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科目分类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2〕115号)要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央财政部分拟仍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部分不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按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纳入直达资金调度。

请接文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直达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