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财农发〔2023〕62号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3〕49号)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榆阳区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区巩衔发〔2023〕28号)、《关于下达榆阳区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榆区巩衔发〔2023〕2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单位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万元。具体项目、分配金额,功能、经济科目详见附表。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要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原则,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节俭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榆阳区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表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

榆区政财农发62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