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财农发〔2024〕0006号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3〕1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3〕135号)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榆阳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区巩衔发〔2024〕2号)、《关于下达榆阳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榆区巩衔发〔2024〕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单位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30万元,省级资金1320万元。具体项目、分配金额,功能、经济科目详见附表。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节俭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特此通知

榆阳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