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测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以下简称“检查指标”)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委托第三方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检查指标,政府网站检查内容包括单项否决(6项指标)和扣分指标(包括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和功能设计4项指标),政务新媒体检查内容包括3项单项否决指标。2021年第四季度检查范围为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54个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504个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比例为100%,其中,合格53个,占比98.1%;存在严重问题的1个,占比1.9%(名单见附件1)。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第四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比例为100%,其中,合格496个,不合格8个,合格率为98.4%(名单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有待加强。一是个别政府网站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如“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网。二是个别政府网站未规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如“榆林市审计局”网。

(二)部分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存在短板。一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2周未更新的情况。二是一些单位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三是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转发与本单位工作内容无关信息。四是一些政务新媒体点赞与本单位业务无关信息。五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长期闲置账号的注销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建立健全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的内容审核工作,对拟发布信息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准确。二是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尽快规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夯实监管责任。一是要做好所属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掌握开通及运维情况,及时了解更新状态,确保账号提供有效互动功能,不点赞、不转发与本单位无关信息。二是要充分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查漏补缺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应管尽管,要求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要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关停工作,申请关停的账号要确保已在第三方平台完成注销工作,再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提交永久下线申请。四是各单位要做好因账号密码丢失、人员变更等情况无法继续内容保障的政务新媒体注销工作,每月月底前向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集中反馈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情况。

存在问题的各相关单位要立即整改,并于11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