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测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以下简称“检查指标”)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委托第三方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检查指标,政府网站检查内容包括单项否决(6项指标)和扣分指标(包括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和功能设计4项指标),政务新媒体检查内容包括3项单项否决指标。2023年第二季度检查范围为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55个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537个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比例为100%,其中,合格54个,不合格1个,合格率为98.2%(名单见附件)。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第二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比例为100%,其中,合格533个,不合格4个,合格率为99.3%(名单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政府网站建设运维工作仍有不足。部分政府网站仍然存在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如“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多个栏目长期未更新。

(二)一些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存在短板。部分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存在短板,存在2周内未更新的情况。如“米脂创建办”微信订阅号、“靖边县市场监管”微信订阅号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扎实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堵塞安全漏洞,巩固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切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杜绝栏目不更新、留言回复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加快推进IPv6升级改造,持续提升IPv6支持度及稳定性,保证改造成效持续稳定。

(二)提高政务新媒体监管和内容保障水平。各县市区、各工作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一是要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坚决关停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二是要提高信息内容建设水平。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信息比例,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三是要充分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测,每日登录省监管平台核实、办理问题清单,各主管单位要及时审核,确保问题按时办结。

存在问题的各相关单位要立即整改,并于6月12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 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名单

2. 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