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宣传贯彻中、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二)围绕全区“三农”工作大局,对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购销网络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帮助农民解决买难买难问题。

(三)承担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区政府授权,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棉花、羊毛、茶叶以及防汛抢险、救灾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协调和管理任务;负责系统烟花爆竹和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四)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五)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加强乡镇供销社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联系,协调社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七)负责全区基层供销社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会计、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八)代表区内系统经济组织与区内外经济组织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系统的外经贸工作。

(九)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全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指导全区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十)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一个中心,以区委、区政府《榆阳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狠抓基层网络、电子商务两大建设,促进榆阳农特好产品线下展示、线上销售的融合发展,强化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仓储物流三大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全区农产品的品牌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继续拓展订单农业、农村快递、智慧超市三项新兴业务,全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和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1.27亿元。销售化肥6.34万吨,销售额7734万元;油品销售16000吨,销售额2400万元;消费品销售额2200万元;烟花爆竹销售350万元。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

1、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各项会议精神,周密部署全年供销工作。3月16日,召开了全区供销社工作会议,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区两代会和区委全体会议等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全区供销社过去一年的工作,表彰奖励了14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个人,颁发了2018年工作目标、安全生产、信访等责任书,下达各基层社经济指标,全面落实了全系统全年工作任务。

2、落实“三项机制”,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组织建设,出台了《榆阳区供销社社属企业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区基层供销社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全区基层供销社职工薪酬待遇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依据“三项机制”向组织推荐区供销社总经济师人选1名,将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两名基层社职工调整到管理岗位,提拔基层社主任3名。对单位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年度评优按工作实绩考核,打破轮流坐庄;绩效发放优秀人员比合格等次多发20%的奖金;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纪律约束和制度落实。

3、强化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围绕区委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专题开会研究部署,细化职责任务,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落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等加强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开展“冯新柱案”专题教育,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自警自戒,敬畏法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全社人员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纪案件。(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为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建设。按照区委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及“两学一做”的活动要求,及时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及“两个条例”等内容。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也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及思想素质。(3)开展“共驻共建”党建活动。6月14日上午,在共驻共建单位保宁路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机关党员在党组书记的带领下走访慰问了保宁路辖区的戴秀芳、徐文华、李改艳三户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大米、食用油和节日的祝福。(4)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领导班子按照区纪委工作会议的要求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制定了供销社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并就廉洁自律方面做出了书面承诺,在社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年来,践诺良好,无任何违纪问题发生。

4、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一是组建成立供销集团公司。理顺了社企关系,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的原则,整合系统资源,完成了惠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供销实业有限公司、惠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于6月份注册成立了榆阳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辖惠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惠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两个子公司,为下步企业做大做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实施人才兴社战略,积极引进实用型年轻人才。经区政府同意,通过区人社局公开招聘了32名大学生,9月份全部分配到基层供销社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新型业务奠定了人才基础,同时也缓解了基层供销社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知识水平偏低的问题。三是区级重点项目全部完工。我社今年实施的区级重点项目有镇川供销服务大楼项目和上盐湾供销社改造提升项目。目前,总投资450万元的镇川供销服务大楼项目全面竣工;总投资130万元上盐湾供销社改造提升项目已于10月底完工。四是加快推进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通过自筹资金和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办法,按照“新网工程”建设要求,先后投入200余万元,实施了小壕兔供销社院落硬化、耳林、掌高界、忽惊兔村级服务社、鱼河峁综合服务中心、小纪汗、岔河则、马合综合服务社改造、三岔湾村级综合服务社维修、黄崖窑村“村社共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项目。五是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示范带动作用。荣昌福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在金鸡滩种植2000亩红萝卜。六是实施大田托管项目。以龙头企业托管服务为引领,按照“全托管”、“环节托管”、“经营式托管”三种托管服务方式开展土地托管业务,累计托管面积1.1万亩。博海农牧业科技公司在岔河则乡开展5100亩马铃薯、板兰根土地托管服务,以省集团公司旗下的荣和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小纪汗乡开展了6000亩苜蓿种植托管服务,顺利通过中省验收。七是合理布局,推动农村电商网点建设。以社属榆林大才电商公司为龙头,搭建了榆林土特产电子商务平台陕北优选及京东榆林馆,将榆阳的特色产品在京东榆林馆展示。注册“陕北大大”商标品牌,包装榆阳小米、绿豆等小杂粮,打造“香谷小米”、“五谷粥道“等系列产品,进行线上线下销售,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目前已销售各类农特产品600多万元,品牌效益逐步显现。在鱼河峁、镇川、补浪河、芹河、牛家梁、小壕兔、赵家峁、岔河则、小纪汗、金鸡滩等新建或提升10个标准化京东农村电商合作点,为农村消费群体网络购物提供便利。通过综合改革,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区乡村三级销售服务网络;打造了农村电商服务网络,有效解决了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问题;通过实施大田托管项目,参与了榆阳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改造提升,基层网点服务功能逐步增强,经济效益显著提升。我区小壕兔供销社被全国总社命名为“基层社标杆社”,冯家峁、昌汉界等7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被省供销社命名为“陕西省五星级村级综合服务社”。7月27日至28日,全国政协常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一行来榆阳区调研。先后视察了我区的全国基层标杆社-镇川供销社、大才电子商务公司、岔河则镇荣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5400亩马铃薯托管项目。调研组一行对我区的供销社综合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5、发挥行业优势,助力脱贫攻坚。(1)包村扶贫。按照区委区政府实施精准扶贫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我社今年包扶巴拉素镇元大滩村,并选派了1名扶贫专干进驻。该村在册贫困户23户48人,其中一般贫困户5户11人,低保贫困户12户31人,五保贫困户6户6人。我社领导干部结对帮扶郭子泰、刘俊才、郭子恩、付保荣4户贫困户,每月入户走访,嘘寒问暖,为解决实际困难。扶持元大滩村阵地建设资金3万元,提升两委班子的凝聚力。(2)行业扶贫。一是政府补贴化肥扶贫,增加种地贫困户的种植收入。区供销社在春耕前夕,储备政府补贴化肥53200吨用于春耕备耕。在供应过程中,将全区80个贫困村作为供应重点,第一批次供应贫困村补贴化肥4930吨,补贴贫困村种地农民73.95万元;其中,补贴贫困户153.4吨,2.3万元。为鱼河镇12个行政村62户贫困户免费发放化肥218袋,价值14396元。同时,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产业,为鱼河镇房家沟村集体葡萄种植项目免费供应化肥8.4吨,价值15000元;为鱼河峁镇柏盖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春小麦种植项目供应补贴化肥20吨,补贴30000元;为刘千河李家崾村专业合作社种植项目供应化肥11吨,价值7000元。二是为有效解决贫困村群众有消费需求但无人经营的状况,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在鱼河峁镇董家湾、柏盖梁、刘寨三个贫困村与个人合作建设了村级综合服务社,统一了标识,签订共建协议,每年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为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提供便利。同时,为了贯彻区委区政府“全域旅游”战略方针,我们投资20万元,与赵家峁、黄崖窑村委会共同新建了集旅游、销售为一体的旅游景点村级综合服务社,充分体现六七十年代建筑风格、摆设,成为景区的一大亮点。

6、全力做好农资供应等主营业务经营, 圆满完成各项经济指标。(1)认真做好政府补贴化肥的组织供应工作。组织供应市补化肥2万吨,区补化肥3.9万吨,每吨补贴150元,使全区种地农民直接受益885万元。(2)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工作。上半年,会同安监、公安、工商部门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对全区烟花爆竹市场进行大力整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与各零售点签订安全责任书,对销售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在经营场所配备消防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连锁配送和批零业务的优势,不断扩大销售,进一步提升了业务量和经营效益。全年销售350万元,实现经营利润20万元,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双赢。(3)抓好油品安全经营工作。 加强供销系统的8个农村加油站的监管,实施了小壕兔供销加油站双层罐改造,提升了经营安全和环保性能,在为过往车辆和农户提供成品油供应服务的同时,也有力地提高了基层社的创收能力,全年8个加油站累计销售油品16000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2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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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辆,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23台,价值11.03万元,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2018年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六、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32%(详见附表)。

七、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1317.64万元,较上年减少687.83万元,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

(2)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1317.64万元,较上年减少687.83万元,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131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17.64万元,占总收入100%,主要是财政拨款所得;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无事业所得;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无其他收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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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13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5万元,占总支出23.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010.14万元,占总支出76.67%,主要用于化肥补贴和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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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收入共计1317.64万元,较上年较上年减少687.83万元,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

(2)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支出共计1317.64万元,较上年减少687.83万元,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8.44万元,较上年较上年减少727.03万元,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8.4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支出1278.44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342.41万元,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支出0万元,用于化肥补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00万元,原因是该项目本年计入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64.44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经办中心管理;

(4)农林水支出-- 产业化经营(2130603)支出0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供销部门项目款支出,较上年减少405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农业综合开发供销部门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8.4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 工资福利支出126.47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40.47万元,津贴补贴44.64万元,奖金1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住房公积金12.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1,较上年增加22.12万元,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由单位支付;

(2) 商品和服务支出809.86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787.96万元,印刷费0.37万元,手续费0.1万元,差旅费1.98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6万元,较上年增加781.56万元,原因是本年部分项目支出内容计入本支出项;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27万元,具体包括:生活补助82.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万元,较上年减少183.53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经办中心管理;

(4) 资本性支出232.84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8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50万元,大型修缮80万元,较上年增加232.06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俩个项目建设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3万元,较上年减少157.92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经办中心管理。

其中,人员经费235.7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较上年减少161.4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经办中心管理;公用经费32.56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3.48万元,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

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接待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维护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预算数0万元,实现了预算数的100%,原因是三公经费按预算支出。

因公出国团组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团组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

2、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共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无会议费支出。

3、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共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无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2.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支出,较上年增加3.48万元,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其中行政单位0个,运行经费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事业单位0个,运行经费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参公单位1个,运行经费32.5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00%。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