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物价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榆林市榆阳区物价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宣传、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价格监测、收费管理、农本调查、成本监审、监督检查、价格认证等工作。下设价格认证中心和物价检查所两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监测分析预警,落实惠民利民政策。

1、重程序、提质量,完善价格监测工作。一是严格程序。采价环节恢复现场询价方式,每周固定时间巡查市场、超市、门店等价格监测点,把住数据源头、掌握市场行情;汇总环节保留原始计算过程,书面保存备查;审核环节要负责人亲自把关,价差明显时要重新核算,电子备份存档;上报环节要严格按照省市软件要求的时限、规格,全面完整报告。二是及时预警。关注重大节假日及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的各类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完善价格监测应急预案。重要商品、农资建材等常规监测要做简单对比,分析价格走势,提高报告质量;特殊时期的商品价格,要对照各类指标、预警级别,及时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相应调整监测频次,有效防范应对突发性价格异常波动。

2、抓细节、看实效,推进平价菜店工作。一是精心管理。菜办管理人员要掌握品种分类动态、及时调整信息点;收集数据要横向对比、实地察看、综合判断,确保价格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剔除低于批发价、活动价等无效信息,降低15%计算理论值,并根据实际进价、零售价、利润率和上期差价幅度调整建议价。平价门店和超市要求核对批发价、去皮价等购进价格;提供发票、小票、手写票等购进单据;提供菜品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菜区照片。二是严格考核。将定期考核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不定时段、不设定路线、不打人情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到位;以考核打分为基础,结合销售数量、经营面积、管理水平等实施综合考评,按时兑现经营补贴,补贴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公平。三是提供服务。主动了解蔬菜产地信息、天气、运输、季节规律等市场动态,搜集相关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用好QQ、微信等工具,尝试建立价格信息共享平台,促成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服务平价店更好更优发展。

3、讲政策、扩效应,加强法规宣传工作。一是发布信息。运用好省、市局官方网站、区电视台、榆阳政府公众网、《榆阳价格监测通讯》等媒体平台,发布我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更新我区价格工作动态,合理引导市场价格预期,并争取各部门、各阶层对物价工作的广泛支持与理解。二是宣传报道。通过“五一”等大型活动,进基层、进社区,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让群众了解物价部门的职能范围、工作流程、服务事项等。三是创新模式。以收费公示为基础,联合教育、医疗、商务等部门,尝试在医院、学校、商场超市等地设立价格公示牌、电子显示屏、广告展板等,在市区做墙体广告宣传语、车辆巡街宣传,多种形式宣传价格政策文件,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四是争取支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价格宣传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时效性,为价格改革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出台重大价格政策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面对价格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二)清费治乱减负,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4、建清单、治收费,积极探索收费管理工作。一是公布清单。对照中省市关于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在政府网站、官方报刊等媒体上对外公示,并及时更新,实行清单常态化公布、动态化管理,实现目录之外无定价权,坚决抵制不合理收费项目,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二是证照回收。贯彻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严格收费许可证的核销,仍未收回的要全部收回,并办理注销手续。三是年度审验。完善收费档案,督促收费单位建立台账,完善收费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避免忘报、漏报,年初下发限期注销、限期报送通知予以提醒。四月底,运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汇总后做好收费统计上报工作。四是公示备案。深入推进收费公示制度,督促执收单位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在显著位置做好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细化收费备案程序,做好收费备案工作。

5、促改革、求突破,主动转变价格管理方式。正确看待价格改革新形势对物价工作的新要求,转变工作重点及方法,对省市下放到县区上的相关权限要做到接的住、管得好,对完全由市场形成的价格要放得开、管的好,对未明确的领域也要进行积极探索。对现行的水、电、天然气等民生价格,要和收费清单一起编制公布,实施动态管理。配合市局推进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工作,适时制订相关价格方案,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业务座谈会,规范物业、停车、培训等行业价格行为。

(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6、树典型、创示范,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以延安市宝塔区为追赶目标,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以“明码标价示范店”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推行“明码标实价”为突破口,以西沙常乐路为中心,用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打造2条“明码标价示范街”,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价格诚信示范店的创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

7、抓整顿、强监管,全面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价费专项检查。针对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市局认真开展农资和涉农涉企收费、教育医疗、停车物业、行政事业收费等各类价格专项检查,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要继续深入开展医药价格大检查。围绕医改总体要求,结合医药价费热点问题,从重点医院到普通医院、乡镇卫生院,从公立医院到民营医院、私人诊所,全面组织开展医药价格大检查。要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行为的监管,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等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要继续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收取协调费等行为。二是实现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开展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加强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突出对生活必需品的检查,对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店家,责成整改。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三是严格规范价格执法行为。针对案件检查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案卷制作水平不高等问题,在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物价系统行风建设“五不准”规定,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洁,出示证件,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在案卷制作管理中,要克服“重办案、轻案卷”思想,严把案卷质量关:要加强学习,组织检查人员学习发改委最新的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及案卷管理规定,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会等方式交流经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统一制作标准,要求案卷做到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条文准确、文书规范整洁、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明确责任分工,案卷制作完成,由分管检查的副所长对案卷进行交叉检查,全面审核,最后统一装订归档。从而达到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目标成效。

8、抓舆情、善作为,发挥举报受理平台作用。一是积极受理举报投诉。认真受理、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做到规范登记、及时转办,无办理超期红灯,并按时向省局报送价格检查数据。价格举报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确保办结率达标。特别是一些重要典型的案件,要严厉查处,查处一例、警示一例、规范一片。二是密切关注价格舆情。关注价费舆论热点,善于收集网络、报刊等案件线索。对社会影响大、民众关注度高的的案件,应主动介入,细致调查并妥善处理,及时反馈信息,从而有效应对突发舆情,提高价格舆论引导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扩大价格举报电话的知晓率。确保12358价格举报系统24小时畅通,特殊时段值班带班制度。今年,以医药、教育、物业、电力、天然气等民生热点领域作为重点方向,和市上价格监管平台配合协调,力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扩大群众知晓率,增强震慑效果,提升物价部门的话语权。

(四)夯实价格工作基础,提升价格工作服务水平。

9、理思路、调矛盾,开拓价格认定新局面。一要推进《规定》贯彻落实。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中明确的价格认定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创新认定工作思路,对现有职责、任务进行调整、充实、落实;利用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二要认真履行“调处”职能。《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由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胡省长签发公布(第191号省政府令),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要把学习和宣传实施《办法》作为今年认证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办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要规范认定工作程序。针对涉案财产认定总量逐年上升的趋势,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办案程序、提高结论质量,坚持集体分析、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决定的办法,杜绝因工作失误而出现复核、复议等情况,使价格认定结论更合理、更公正。
 10、进农户、搞调查,提高农产品成本收益分析水平。一是完成各类常规、专项、直报调查。按期完成省局下达的玉米、谷子、生猪、山羊等4个品种成本调查任务,市级马铃薯、大扁杏等2个特色农产品农本调查收益综合分析;二是深入田间地头,掌握播种、施肥、浇水、打药、用工等各个环节生产情况,加强对农调户业务指导,提高调查数据质量;三是梳理汇总往年农本数据,编写《榆阳区农产品成本及收益汇编资料》,助力区上特色农业有序发展。

11、细测算、严审核,落实成本监审制度。一是配合市局调整城区城市垃圾处理费;二是通过成本调查,确定普惠性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调查部分幼儿园收费情况,完成新申请或申请调整保教费的幼儿园成本调查;三是对园区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进行调研;四是试点开展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费和取暖费成本审核。

12、广调研、讲法制,推进依法治价。一是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强调定价程序性及合法性审查,增强定价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案,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载量权。三是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工作,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努力提高依法治价水平。四是做好重大价格问题调研,认真研究新常态下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监管的新举措、新思路,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

13、筹资金、跑项目,加快精准脱贫进度。一是年底完成杜家沟老年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二是投资840万元新建大棚蔬菜基地200亩;三是7.5公里道路建设,新农村农网改造;四是计划投资200万元将旧村至移民搬迁小区道路(5公里)及第九小组道路(1公里)进行水泥硬化;五是完成移民搬迁小区农电网改造工程;六是完成移民搬迁小区天然气入户项目工程;七是 8组、9组高标准良田200亩改造;八是修建戴家梁一级抽水站。

14、抓队伍、转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适应价格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价格工作能力和水平。促使全区物价系统实现作风完全转变,吃拿卡要的现象坚决杜绝,漂浮散漫的风气全面扭转,风清气正的环境得到长效保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1.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2.榆阳区物价检查所。(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2人;

实有人员61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53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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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33.65元(其中:财政拨款3辆,33.65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3台,价值33.65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无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2018年度当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辆,无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六、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无大于50万元项目。

七、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816.04万元,较上年增加18.4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等。

2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816.04万元,较上年增加18.4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81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16.04万元,占总收入100%,主要是财政拨款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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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81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04万元,占总支出92.03%,主要用于人员办公费支出;项目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7.97%,主要用于平价菜店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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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收入共计816.04万元,较上年增加18.4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等。

2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支出共计816.04万元,较上年增加18.4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6.04万元,较上年增加18.4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6.4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10401)支出117.67万元,用于办公及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08万元,原因是缩减办公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支出698.36,用于办公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55.6万元,原因是普调工资增加及精准扶贫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8.57万元,原因是2018年开始退休人员由养老办统一管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3.47万元,原因是2018年开始退休人员由养老办统一管理。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6.0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52.87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92.0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5.9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79.28万元,原因是2018年开始退休人员由养老办统一管理。

4)资本性支出7.24万,较上年增加7.24万,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1.04万元,较上年增加43.1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等。

其中,人员经费652.86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92.0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公用经费98.18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55.76万元,原因是2018年开始退休人员由养老办统一管理。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22万元,较上年减少1.62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缩减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维护9.22万元,较上年减少1.62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缩减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9.22万元,预算数8万元,实现了预算数的115%,原因是公车维修。

因公出国团组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

2、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共计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共计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4.6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较上年增加4.05万元,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1个,运行经费34.6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00%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附件2-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格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