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委)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审查调查区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2、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3、负责制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负责全区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课题研究、政策制定、调研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4、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5、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副组长。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区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以外的机关干部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纪检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6、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区政府批转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机构共17个,主要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五执纪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三个强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精准发力,坚决整治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严肃惩处,形成作风建设强大震慑,经常抓、抓经常,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扎实开展“三个助力”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放管服”改革及市场秩序监察,坚决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纪问责,助推打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场保卫战”。

(四)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拓宽案源线索渠道,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度,深化以案治本效果。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夯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丰富廉政宣传教育载体。

(六)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扎实推进区级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健全巡察工作机制。

(七)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提升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水平,如期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促进干部融合,提升工作合力。

(八)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学习教育,严格监督管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36人;

实有人员92人,其中行政54人、事业35人、工勤3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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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价值11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辆,117.89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440台,价值213.84万元,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本部门无办公用房,使用区委办办公用房。2018年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六、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区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我部门无50万元以上项目,因此不涉及绩效目标考评,以后年度会逐步推进,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1298.91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

(2)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1298.91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129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8.91万元,占总收入100%,主要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得;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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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129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06万元,占总支出9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125.85万元,占总支出10%,主要用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特定工作任务的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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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收入共计1298.91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

(2)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支出共计1298.91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原因工资调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8.91万元,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8.9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11101)支出1173.0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加92.8万元,原因是工资社保等支出加大;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支出105.98万元,用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特定工作任务的支出,较上年减少58.75万元,原因是严控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支出19.87万元,较上年增加6.2万元,原因是全区纪检监察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加大。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8.91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898.15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263.7万元,津贴补贴343.96万元,奖金92.59万元,伙食补助费23.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住房公积金83.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85万元,较上年增加142.6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9.2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85.18万元,印刷费30.82万元,邮电费27.08万元,差旅费36.98万元,维修(护)费3.73万元,培训费15.44万元,劳务费41.83万元,工会经费4.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3万元,较上年增加9.39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相关事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49.01万元,原因是退休费的减少。

(4)资本性支出31.5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1.53万元,较上年增加1.83万元,原因是监察委员会成立人员增加。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3.06万元,较上年增加57.41万元,原因是工资社保等支出加大。

其中,人员经费898.15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6.36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已全部移交至养老经办中心;公用经费支出274.91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63.77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相关事务支出及人员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08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16.08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6.08万元,预算数32.5万元,实现了预算数的50%,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团组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团组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

2、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共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3、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共计15.44万元,较上年增加13.08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培训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74.91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63.77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相关事务及人员增加。其中行政单位1个,运行经费274.9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00%;事业单位0个,运行经费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参公单位0个,运行经费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