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含下属事业单位)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政策和规定,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本区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负责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奖励制度,拟订本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区政府管理的干部的行政任免事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工作任务

(一)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1.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由扩大规模向提质扩量并重转型,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确保城镇新增就业32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2.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全面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指导推进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加大托底安置力度,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3.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利用现场+网络的形式,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专场招聘活动,搭建就业平台。

4.抓好创业载体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创业创新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加强创业服务,引导支持各类创业者创业。

5.强化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就业培训500人,创业培训200人,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二)深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全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稳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到23.89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18.7万人,企业职工参保3.28万人,机关事业参保1.91万人。城镇基本医疗参保12.5万人,征缴基金1400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工伤保险参保24500人,征缴基金87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21000人,征缴基金42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7000人。

2.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加快完善配套政策,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真实施并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三)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1.加强人才选拔培养。认真落实省市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和刚性引才工作。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体系。

2.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政、校、企三方合作平台,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鼓励全市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培养输送优质的高技能毕业生。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力度,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课程研发、成果交流等活动。深化职业资格改革,严格按照现行目录清单开展鉴定工作。

(四)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督导,确保考核落到实处。加强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调度和指导。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的组织实施。

2.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工作。动态调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强化结果应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

3.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配套工资政策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突出绩效工资向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导向作用。

(五)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推动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加快实现同工同酬。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启动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构建劳动关系主体自主协调机制,及时调解化解矛盾,力争全年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5%。继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加强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力争全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对突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存在的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并积极探索运用网上监察、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移动执法等途径和方式,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进一步聚焦问题,聚合政策,聚拢资源,聚集力量,纵深推进“六大工程”,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助力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一人一策、志技兼顾”的原则,强化包扶举措,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降低贫困发生率,实现精准脱贫,长效脱贫。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7个下属事业单位:榆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榆阳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榆阳区促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榆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七个单位的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预算管理单位。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19人、工勤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全额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截止2017年底,固定资产35452486.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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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人员情况图

榆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9名,实有32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截止2017年底,固定资产5397392.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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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员情况图

榆阳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4名,实有人员31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3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截止2017年底,固定资产15757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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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人员情况图

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名,实有12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截止2017年底,固定资产96637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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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人员情况图

榆阳区促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名,实有4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截止2017年底,固定资产2337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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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促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人员情况图

榆阳区劳动监察大队: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名,实有15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截止2017年底,固定资产816183.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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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劳动监察大队人员情况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名,实有14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截止2017年底,固定资产384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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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人员情况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6辆,价值78.15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6台,价值78.15万元。没有价值超过20万元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0万元,安排购置设备0台,价值0万元。办公场所占用12907.74平方米,价值3652.06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区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本部门2018年度涉及绩效目标考评的项目资金共4180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由财政预留,因此本次不涉及绩效目标考评,项目经费下达的同时上报绩效目标评价,以后年度会逐步推进,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1423.48万元,全部为财政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34.42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划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1423.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相较上年减少34.42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划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1423.48万元,全部为财政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34.42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划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1423.48万元,基本支出1423.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57.96万元,包含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4.44(退休人员医保划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管理),其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6.4万元,为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品。综合业务管理经费522.93万元,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城办、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相较上年减少76.6万元,为退休人员医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596.19万元,较上年减少127.13万元,为退休人员医保。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人员经费1148.50较上年减少32.14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划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商品服务支出274.98万元,较上年减少66.56万元,主要是经济科目变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元(支出主要是职工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等),较上年减少218.95万元,主要是经济科目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因招待由政府接待办办理,本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相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扶贫加油、维修及租车费用。因公出国出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与上年一致。

2.部门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89万元,因本年度招聘考试支出由具体业务部门承担。

3.部门培训费支出预算1元、相较上年增加1万元,2018年计划安排乡镇、办事处养老保险经办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8万元,相较上年无增减。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6.4万元,其中货物类46.4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