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部署和指示。

2.研究提出我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4.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少数民族扶贫工作;积极争取各项民族经济发展资金,推动和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的发展。

5.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做好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艺术、卫生、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6.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范围内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渗透;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7.管理全区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8.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

9.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的使用工作,以及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

10.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各民族和信教群众为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服务。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中、省、市、区有关工作精神;二是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继续维护和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办理民族成分变更等行政审批事项;四是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五是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建设,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载体,结合“学习月”、“慈善周”等主题活动,推进宗教学风和教风建设;六是加强对乡镇(街办)统战宗教联络员的培训,让乡镇(街办)统战宗教联络员发挥实效;七是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八是继续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2015年12月全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民宗局属区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由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区民宗局核定编制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含复转军人),无离退休人员。

QQ图片20180316150421.jp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区民宗局资产主要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加强行政管理、促进事业发展等工作。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纳入固定资产账面设备数为41件,价值26.5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辆,价值16.26万元(含车船购置税)。经资产清查,本单位资产账面数与清查数相符,无盈亏,所有资产都在使用,无任何报损。本部门无20万元以上设备。2018年度本部门新增两名大学生退伍军人,将预计购买一套办公桌椅和两台办公电脑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区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因此本次不涉及绩效目标考评,以后年度会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78.31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由于本年度人员普调工资原因及2018年取暖费标准提高,所以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45万元,增长了5%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全年预算拨款支出78.3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0.65万元,较上年增加3.44万元,增长6%,主要是由于普调职工工资及2018年取暖费标准提高。日常公用经费(含少数民族维权中心经费)17.66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较上年度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全年预算拨款支出78.3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0.65万元,较上年增加3.44万元,增长6%,主要是由于普调职工工资及2018年取暖费标准提高。日常公用经费(含少数民族维权中心经费)17.66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较上年度持平。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本单位支出功能均为2012450。其中人员经费60.65万元,较上年增加3.44万元,增长6%,主要是由于普调职工工资及2018年取暖费标准提高。日常公用经费(含少数民族维权中心经费)17.66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较上年度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合计60.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64万元、津贴补贴3.08万元、奖金1.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5、绩效工资23.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住房公积金5.54万元;由于人员普调工资及2018年取暖费标准提高,较上年度增加3.44万元,增长了6%。预算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少数民族维权中心经费)17.66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较上年度持平。其中办公费4.1万元、印刷费4.1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工会经费0.2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4万元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支出1辆公务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等日常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费用开支。

2.2018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预算与2017年度相同,无预算支出。

3.2018年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6万元,主要是我局积极发挥我区少数民族维权中心服务工作站工作职能作用精简压缩了会议培训工作支出。

4.2018年本部门出国(境)费与2017年度相同,无预算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7.66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较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榆阳区民宗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