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培训轮训工作:培训轮训全区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

2、理论宣传宣讲工作:宣传宣讲党的理论政策。

3、科研调研工作:研究党的理论和调研。

4、加强对基层党校的业务指导。

二、2018年年度工作任务

党建工作:以创建五星级党支部为载体,通过抓党建促进六项重点工作,举办读经典、精品党课赛讲、党建热点问题大调研等活动,不断促进教学业务能力提升和教职工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区党员领导干部。

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十九大精神专题研修班10期;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班8期;乡镇、部门青年干部(大学生村官)培训班2期;党代表培训班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村(社区)三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5期,自主选学培训班2期;配合其他部门办好非主体班次培训。

宣讲工作:做好理论宣讲工作,宣讲进部门(单位)、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进企业,全年完成100次以上。

科研工作:开展教师大调研活动,完成调研报告4篇,全年在省、市、区公开发表或获奖论文不少于12篇。

后勤工作:改善学员宿舍设施,配置电脑、书柜、图书等。

其它工作:主动联系上级党校接受业务指导,开展同周边党校的交流活动,选送骨干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办事处)基层党校的业务指导;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的预算属于事业单位预算。无下属单位。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16人,实有19人,3人离岗,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QQ截图20180516095242.pn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2018年无购买计划。已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有233台,价值1093345万元。其中,电脑设备46台,价值24.35万元;打印设备17台,价值3.4万元;电视设备84台,价值14.45万元;音响设备9台,价值25.19万元;厨房设备16台,价值4.24万元。无20万以上的设备。2018年没有购买20万以上设备的计划。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榆阳区暂未对50万元以下项目开展评价,本部门不涉及50万以上的项目,未开展绩效考评

七、2018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支预算总计234.06万元,2017年收支预算总计273.95万元,总体较上年预算减少39.89万元,主要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收入总计234.06万元,均为区级财政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拔款。2017年收入总计273.95万元。较上年收入减少39.89万元,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移交到养老经办中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2)支出总计234.06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273.95万元。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移交到养老经办中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减少,整体收支减少39.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支出明细情况:工资福利支出206.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18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5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教育支出23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01万元,公用经费27.05万元,无专项业务经费。2017年教育支出273.95万元,人员经费247.23万元,公用经费26.72万元,无专项业务经费。教育支出相较上年减少40.22万元,因为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移交到养老经办中心,人员经费减少40.22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206.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由于工资上涨,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了21.9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移交到养老经办中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了62.09万元。培训任务增多,劳务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0.3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与去年一样。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0万元,比去年增长10万。培训班次增多,各项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党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