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供销社2018年度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二)围绕全区“三农”工作大局,对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购销网络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帮助农民解决买难买难问题。

(三)承担区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区政府授权,承担化肥等重要农业物资的调运、储备、供应工作;负责系统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

(四)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五)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全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指导全区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六)负责全区基层供销社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会计、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七)代表区内系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八)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区供销社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服务三农一个中心,以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榆阳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为指导,狠抓基层网络、电子商务两大建设,促进榆阳农特好产品线下展示、线上销售的融合发展,强化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仓储物流三大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全区农产品的品牌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继续拓展订单农业、农村快递、智慧超市三项新兴业务,全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和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一)2018年主营业务工作目标

全社全年商品销售额达到1.85亿元,比上年增长3.78%;销售化肥6万吨,比上年减少11.76%;完成市级下达的有机肥销售981吨,有机无机复混肥销售1950吨任务;油品8600吨,比上年增长1.2%;销售烟花爆竹350万元,比上年增长9.38%,汇总实现利税120万元。

(二)稳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榆阳区供销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区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事宜。优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设立理事会、监事会、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总经济师岗位,配足配齐人员,切实履行好行业指导和为农服务的职责。

2、组建榆阳供销集团公司。整合系统资源,组建供销集团公司并逐步规范运营。

3、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全面开展社有资产登记工作,对基层社、公司的集体资产进行详细登记,明确加油站的股份、股权,加强资产管理和运营,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通过对各基层供销社的闲置破旧房屋改造开发来提高资产利用价值,基层社所有资产和网点的出租承包全面引入公开竞价招租机制,防止“暗箱”操作,整体提高了租赁收入。

4、强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1)、2018年继续完成区级重点建设项目-镇川供销综合服务大楼建设,总投资450万元,已完成投资260万元,主体框架完工。2018年投资190万元,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营。

(2)、启动上盐湾供销社市级提升改造项目列入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市级投资105万元,区发改局〔榆区政发改发(2018)516号〕文件批准立项,总投资260.5万元。2018年实施一期工程,改造面积1476㎡,计划完成投资131.1万元。

(3)、抓好“新网工程”建设。2018年区财政投资80万元,重点对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改造升级,计划实施小壕兔供销社院落硬化、孟家湾供销社院落硬化、三岔湾村级综合服务社维修、补浪河供销社新建营业门市、镇川供销社服务大楼附属工程、黄崖窑村“村社共建”合作点建设,不断延伸为农服务触角,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三)创新为农服务手段,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1)、以大才电商公司为平台,利用已建立的15个乡村电子商务合作点,为农民提供代买、代卖服务。利用已注册“陕北大大”商标品牌,把榆阳的小米、绿豆等小杂粮重新分拣、包装升级,在京东榆林馆、陕北优选、供销e家等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努力打通农产品上行通道。

(2)、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扩大种植规模,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采用“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种植2000亩种植胡萝卜、洋葱等,在农产品销售、品牌策划、市场营销、信息传递等方面提供服务。

(3)、抓好岔河则乡大田托管项目。博海农牧业科技公司在岔河则乡开展5100亩马铃薯、板兰根土地托管,我社要在良种推广、农资供应、种植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服务。开展农药、种子等市场调研工作,新组建农业科技公司,开展大田托管业务,提供农资供应、测土配肥、统防统治、农技培训、农机作业等服务,不断增加业务量,积极推动供销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4)、继续发挥化肥等农资供应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政府补贴化肥供应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春耕备耕开始后,各社要延长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了为“三农”服务的作用。一是积极开展“电话定货、送货上门”便民服务,为农民提供快捷、方便、实惠的农资服务。二是实行全天候服务,做到只要客户需要,保证随到随买。三是针对困难农户,实行了赊销记帐,待农户的农产品变现后还款,尽力满足农民的需要。四是积极了解农户需求变化,及时提供高效优质农资商品。五是加快化肥销售网点建设。对各社的化肥销售网点进行维修改造,合理设置销售网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购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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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无所属车辆,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43台,价值8.1835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设备。办公场所在区政府大楼,无所属独立办公场所。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0万元,未涉及政府性基金。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0万元,因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由财政预留,因此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50.37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收入较上年减少103.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50.37元。
  2、支出预算250.37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支出较上年减少10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0.37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收入较上年减少103.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50.37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0.37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支出较上年减少10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37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收入较上年减少103.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37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支出较上年减少103.17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37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支出较上年减少104.92;公用经费32.35万元,因业务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2.1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27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发放,支出较上年减少104.92;公用经费32.3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2.35万元),因业务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2.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无预算,因上年三公经费无预算,所以相较上年无变化。

2.部门会议费支出无预算,因上年会议费无预算,所以相较上年无变化。

3.部门培训费支出无预算,因上年培训费无预算,所以相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2.35万元,因业务增加,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2.1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即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后附:榆阳区供销社2018年度预算公开表

榆阳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