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工业商贸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业、商业、民营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开展宣传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优化升级;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商业、盐业行业等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指导全区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商业、民营经济运行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和融资担保机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催生小企业,培育规上、限上企业;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企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四)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和经济发展实际,负责全区工业领域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民爆企业的规划、布局、申报、审核及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室内装饰行业、包装装潢印刷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等原材料行业的管理和推广工作。

(五)负责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承担榆阳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六)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规范市场流通秩序,负责行业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包括直销与特许经营管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等;负责成品油、典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特殊行业的管理。

(八)执行中省市区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落实中省市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九)贯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中省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加工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全区机械(装备制造业)、冶金、钢铁、化工、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力、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全区装备制造业发展;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工业、商业等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政府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推动数据资源交换和共享;指导全区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促进工业、商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承担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加快电子商务提质升级;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完善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优化电子商务治理环境。

(十二)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利用的规划、勘探、开发及项目转化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区境内输电线路架设、变电站建设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

(十三)依照国家盐业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盐化工项目调研、布局和推动工作,加强对盐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制止滥采乱挖,促进科学利用资源。

(十四)负责全区年度碘盐配给工作;负责全区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确保全区食盐供应稳定;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区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开展食盐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六)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设置

区工业商贸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设置工作岗位9个,无内设机构。

三、2019年工作任务

1、完成工业总产值增长6.7%,达到750亿元;工业增加值416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

2、完成服务业生产总值3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3%,达到153亿元;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800万元。

3、新增工商注册企业(公司)1000户,其中工业企业10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000户,其中个体加工户100户。

4、加强企业生产调度,推动产能充分释放,完成原盐120万吨、天然气65亿立方米、发电量30亿度、水泥60万吨、精甲醇71万吨、电石10万吨、铝锭62万吨、煤制油60万吨。

5、完成民爆物品销售2500万元;完成成品油销售19.8万吨。

6、积极争取直供电指标和电价优惠政策,打造低电价区域,降低高耗能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降本增效活动,不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生产效益。

7、严格落实企业上市奖补政策,支持鼓励三愚公司等企业上市融资,力争新四板挂牌15家、新三板上市零突破。

8、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争取中省市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做好区本级资金项目扶持和助保贷融资工作,力争企业融资不低于4000万元。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437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2%。

9、继续积极完善处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后续遗留工作和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巩固改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