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榆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的通知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根据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榆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榆区政发〔2014〕37号),《榆阳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榆区政财发〔2018〕103号),《榆阳区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榆区政财发〔2018〕104号),《榆阳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榆区政财发〔2018〕105号),《榆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指标体系》和《榆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榆区政财发〔2018〕106号),《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市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榆区政财发〔2020〕6号)的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对你局《榆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跟踪评价,请你们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认真研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附件:《榆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

区发科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