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确保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公开、有序选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定时间
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选定地点
榆阳区德和厚酒店(常乐路77号)12楼会议室。
三、选定方式
本次评估机构选定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
四、选定活动组织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五、参加选定活动单位和人员
见证监督:区人大代表2人,区政协委员2人,青山路街道2人、文化路社区2人。
公证单位:榆林市公证处2人。
被征收人:根据被征收人申请参加情况确定。
评估机构:陕西诚德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中联华弘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陕西秦北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森融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和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京宸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陕西新东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榆林市中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机构资质等信息详见附件)。
法律咨询:陕西尊尚律师事务所3人、陕西正北律师事务所2人、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1人、陕西纳智律师事务所1人、陕西中开律师事务所1人。
六、选定程序和步骤
1.主持人宣读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未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被征收人及被征收房屋基本信息。
2.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被征收人的顺序并编号,现场予以公示。
3.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参加本次活动评估机构的编号,现场予以公示,将评估机构对应的编号放入摇号箱。
4.按照被征收人的编号顺序,摇出评估机构编号,确定评估机构并现场公示;再将已摇出评估机构编号放入摇号箱内,依次为其余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并现场公示。
5.选定活动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现场见证监督,选定活动各环节和结果应书面记录,摇号结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所在街道和社区以及其他见证人员签字确认。
6.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将选定结果送达被征收人,并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予以公示。
七、申请参加选定活动
本项目(四期)未通过协商方式选定评估机构的被征收人,可自本通知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件和身份证明,前往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征收补偿项目部414室报名登记参加评估机构选定活动。权属证件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一个被征收人登记参加;登记为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均可登记参加。
八、本次评估机构选定活动解释权归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报名地点:榆阳区奥丰大厦414室。
联系人:白琪宇。
联系电话:18509122229。
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