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参与榆阳区古城改造项目(一期)被征收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榆阳区古城改造项目(一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选定榆阳区古城改造项目(一期)被征收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情况

报名参与并符合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四家,分别是:陕西诚德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壹级)、陕西中联华弘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壹级)、陕西和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贰级)、陕西森融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二、选定方式

1、由被征收人以户为单位,自主、自愿在规定期限内选定。

2、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选定评估机构的,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采取公证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程序等相关事项,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另行提前告知。

三、相关要求

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从上述四家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一家评估机构负责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并将选定结果报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办公地址:榆阳区芹涧路58号)。

特此通知

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