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榆阳区榆阳河畔隐患治理项目被征收房屋有关情况

榆阳区榆阳河畔隐患治理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

2023年11月14日,榆阳区榆阳河畔隐患治理项目房屋征收启动实施。房屋征收范围东起金沙路、西至驼峰南路、南起榆阳河北沙畔、北至原市第四小学操场由西向东沿沙畔城市基础设施修建区和城市内涝隐患治理区。根据被征收人提供资料,我中心拟对以下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向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依据。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白琪宇

联系电话:0912-3232487

附件:《榆阳区榆阳河畔隐患治理项目被征收房屋有关情况的公告》

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