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有关情况的公告

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

2023年3月22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位于明德巷十一排4号的房屋属于该项目(三期)征收范围。根据王小波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产权人王永先于2011年7月17日将位于明德巷十一排4号的房屋转让王小波,双方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2023年5月1日,王小波与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现我中心对该被征收房屋权属情况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日前向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依据。

公告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日

联系人:田浩

联系电话:0912-3820364

附件:《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有关情况的公告》

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