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金林、金榆等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清退房源再次配租方案》的公示

为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结合榆阳区实际,现将《金林、金榆等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清退房源再次配租方案》公示如下:

一、配租房源

此次公开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金林小区、金榆小区清退收回的46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配租对象

对象一:根据《关于对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申请人资格公示的公告》(榆区住保发〔2015〕12号)之精神,此次配租对象为2015年榆阳区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次)配租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且现享受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二:榆阳区住房保障动态服务窗口申报的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再次对上述两类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44户申报家庭参与本次公开配租选房,通过现场抽签的办法选取配租房源。

三、选房时间

2024年3月26日上午8时30分。

四、选房地点

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金林小区26号楼商铺)。

五、选房办法

第一步: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前通知申请人在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排队号,按《排队号》由小到大顺序入场抽取《选房顺序券》。

第二步:抽取《选房顺序券》和《房号券》。选房人在指定区域,按《排队号》依次入场。先抽《选房顺序券》,再抽《房号券》。每次由1人上场参加抽号。

第三步:现场登记。每位选房人将抽取的《房号券》在指定区域现场进行登记,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步:合同签订及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到所选取房号的保障房小区收费大厅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六、几点规定

(一)参与现场选房的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或被委托人本人,如有选房当天本人因特殊原因或因病、残、孕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情况提前到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共同申请人之一或申请人直系亲属。

(二)现场只允许申请人本人或受委托人一人入场参与选房,并由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方可入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选房现场。

(三)当天未参加选房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主持人当场宣读申请人3次后仍未上台抽签的或当天迟到的,将在本日最后进行抽签,并按迟到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四)《选房顺序券》和《房号券》于公开选房前一天,专门工作人员封存,并保存,公开选房时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装入透明箱内搅匀后,方可进行抽号。

(五)保障对象选取房号劵后不可私自调换所选房屋,确需调换的须经住保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换。

(六)保障对象选取房号劵后放弃所选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包括住房租金补贴)资格自动终止,五年内均不得申请任何类型的保障房。

如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2024年3月14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3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榆林市环城北路金林小区26号楼1楼;联系电话:0912-3230513

附件:

1选房房源清单.pdf

2配租对象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