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24号 建议的复函

李永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牛家梁镇发展设施农业的建议》(第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牛家梁镇设施面积已达到3750亩,其中日光温室1100亩,塑料大棚3650亩。2018年,我局通过继续实施设施蔬菜奖补政策,对非贫困村新建设施蔬菜规模连片不少于50座的,按照日光温室每座补贴2.4万元与塑料大棚每座补贴0-4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该镇新建的设施蔬菜,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均可纳入奖补范围。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安排区园艺站技术骨干包村蹲点,指导帮助该镇设施农业发展,解决了菜农在“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难题。特别是谢家坬村,去年建成高标准塑料大棚87个,今年在区园艺站指导下60个塑料大棚种植了芝麻香瓜,目前芝麻香瓜已全部收获,棚均产值1.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把牛家梁镇纳入设施蔬菜发展大盘子,重点在扩大设施面积和提高服务能力上精准发力,带动牛家梁镇设施农业发展,帮助更多的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感谢你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局工作予以支持。

榆阳区农业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