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高之雁

纪实、张炳利、思文凯代表:

您们提出的《一户一田补贴政策延续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榆阳区被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创新推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三条路径”,在北部风沙草滩区重点推行“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同步出台了专门的奖补办法,规定对于完成“一户一田”改革的,对实施的项目奖补资金比例不超过80%。在政策的引导下,全区北部风沙草滩区共实施“一户一田”互换并地50余万亩,实施面积占北部风沙草滩区承包耕地确权面积的95%以上,有效解决土地细碎化、低效益问题,将原本细碎分散的“绺绺地”变成了集中成片的“整装田”,实现了土地细碎化整治的最高标准,为发展现代农业打下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将争取各级各类政策,持续加大提升北部草滩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释放富余劳动力从事高效农业以及二三产业,实现农业分工细化、专业化生产。目前,榆阳区在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88万亩,南部山区实施基础设施项目20万亩,新建改造生产道路142公里、沙砾石或泥结碎石田间道路63公里,建设农田防护林网1600亩,实现藏粮于地,促进大综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发展。

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刘玄浩,电话:352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