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 B

签发人:雷志锋

米宏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发展“百年(老店)”民营企业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鼓励支持发展“百年(老店)”民营企业,我局重点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网络市场监管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印发了《榆林市榆阳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大对重点违法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核查国家局、省知识产权局转送和日常投诉举报的违法代理行为线索,严肃查处违法代理行为。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5类违法代理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二)加强对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综合治理。加强对我区电商平台分支机构约谈指导,督促其依法落实经营者资质、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及时关停违法代理商铺、删除链接,规范新模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三)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日常监管。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代理机构重点关注名单,对重点监控人员实施重点检查。深入核查执业行为、落实签名责任等情况,发现应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及时列入,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正向引导机构合法规范经营。要依法加强对各类违法代理案件涉及人员、股东和负责人等的曝光力度,并充分运用现有规则进行处罚。(四)加强创新主体引导和社会宣传。各单位要强化对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意识,通过各种工作渠道,指导本地创新主体,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和贯标企业要慎选、优选代理机构,有效限制违法代理发展空间,加快形成各方广泛参与的代理监管社会共治局面。(五)推进成立我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快推进成立我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组织,指导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实现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有效衔接。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势头不减,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全区恶意商标申请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行业秩序,有力促进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为百年(老店)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

印发了《榆林市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榆区市监发〔2022〕402号)文件,从知识产权服务方面鼓励支持发展“百年(老店)民营企业”。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组织开展调研走访、知识讲座、经验交流、公益咨询等活动,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加大地理标志培育工程实施力度。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强化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积极协调发改、商务、贸促会等相关单位举办产品展销、推介、对接等线上线下活动,推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特色经济发展。(二)识产权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行动。宣传推广《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完善专利导航服务创新主体的对接机制,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助力破解“卡脖子”问题。组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组织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面向特色产业、龙头企业推送应用专利导航成果,以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企业创新全链条。鼓励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产业薄弱环节开展知识产权布局。(三)知识产权服务促进转移转化行动。组织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二批项目实施,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共同参与专项计划,以专利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提升转移转化的效率与效益。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重大活动,县市(区)、园区联动,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对接服务活动,广泛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对接,面向园区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提升服务内涵和对接实效。(四)知识产权服务“正行风”行动。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座谈会,发布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倡议书。组织“弘正气、提质量”宣言活动,大力宣传优秀代理机构和代理师诚实守信、服务创新的典型案例,积极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和监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建设,深入推进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冶行动政策宣讲,代理机构增强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指导规范网络市场环境

一是根据《榆林市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22电商点亮”专项行动的通知》(榆市监函〔2022〕116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贯彻落实,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网络交易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扎实开展“2022电商点亮”专项行动,推动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平合内经营者实现“亮照、亮证、亮承诺”,同时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此次专项活动。二是转发《榆林市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榆区市监发〔2022〕226号)文件,组织实施了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联合相关业务处室严厉打击网络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刷单炒信、虛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今后,我局将立足本职,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工作,鼓励促进百年(老店)民营企业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榆林市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