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崔飞

郭丽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租房小区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的建议》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责成区住建局对您的提案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榆阳区中心城区建成入住的租赁型保障房小区有金林小区、金沙小区、金榆小区、芹河公租房小区。

为进一步强化区属保障房的管理,尽快实现租赁型保障房监督管理方式向“人防+技防”转变,促进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与门禁系统相结合,我区于2020年10月在金林小区试点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随后逐步开始了人脸录入等信息采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人员大批聚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分批录入的方式进行,截止目前已录入1300多户,其余住户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分批完成。

金沙小区和金榆小区为租赁型保障房和经济适用房共有小区。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初步摸底测算,金沙、金榆两个小区人脸识别系统共需要资金约8万元,初步拟定的出资分摊比例是区财政承担7.3万元,经济适用房住户承担0.7万元。目前我区已将该项目列入2022年项目计划,待会议研究后即可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芹河公租房小区原门禁系统设计为普通门禁,目前正在进行审计决算,暂不能对门禁系统等设施进行更改。后期我区将根据情况对门禁系统进行项目变更,重新安排预算后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我区将积极指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派遣专人学习系统运营与维护的专业技术,同时教育引导物业从业人员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区属保障房住户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王小龙 联系电话:0912-352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