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的函

类 别:A

签发人:王二平

民进榆阳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对教师减负的提案》(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近年来,我局始终把减轻教师、学生负担作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依法治教,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我们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一线教师非实质性教育教学任务减负工作,创设清静教书育人环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禁止各类商业活动进校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教基厅函〔2019〕9号)要求,严禁各类商业广告进校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要求,深入开展自查研判工作,严防一切带有商业性质的APP变相进入校园,坚决杜绝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净化了校园环境。

二是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各类进校园活动层出不群,涉及教育方面的活动更是数不胜数,上级部门关于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各类活动相对较多。我局始终注重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按照类别,指定学校开展相关活动,尽量提高活动效率,扩大活动影响力,以免对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对于部分可在区域范围内落实开展的活动,我局坚持“以点带面,分散推开”原则,对不涉及学校坚决不分配任务,对不具备条件学校坚决不要求开展,对平时活动干扰较多学校坚决不再添负担,对选择性活动绝不强求学校开展。

三是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为贯彻中省市关于教师减负有关要求,2021年12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明确规定教师工作量,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师减负相关要求,减少无实质意义的填表、考评、比赛、培训等与教育教学科研无关的社会性事务,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创建活动,不得随意给教师搞摊派,切实减轻教师负担,确实减少了无关活动对学校的干扰。

欢迎贵委对我区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0日